日照市东港区发展改革局各科室职能及联系电话

日照市东港区发展改革局各科室职能及联系电话

9922023-02-27 15:00  95商服网
1、办公室
公开电话0633-7176116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科(挂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科牌子)
公开电话0633-7176007
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相关具体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和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全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监测,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具体工作,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新旧动能转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合作、蓝色经济区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负责相关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组织申报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和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项目。
拟订提出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负责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管理。研究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以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审核、转报需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项目。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3、服务业科
公开电话0633-7176117
机构职能
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调度分析全区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区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以及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对口支援、扶贫协作的规划、计划,提出并组织实施对口支援、扶贫协作重点工程项目,承担区级对口支援、扶贫协作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配额计划。组织全区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工作。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审核、转报需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项目。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工作。组织制定项目谋划、包装、推介、洽谈、签约等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牵头“双招双引”考核。
4、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科
公开电话0633-7176108
机构职能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提出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策划,确定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预备项目,并做好争取进入国家、省、市重点序列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问题。依法对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及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开展发展改革领域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小城镇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参与“海上粮仓”“海洋牧场”建设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能源科
公开电话0633-7176061
机构职能
落实上级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效率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区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拟订全区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承担全区石油天然体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全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有关任务。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审核、转报需上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项目。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6、价格管理科(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牌子)
公开电话0633-7176006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以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省、市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价格听证工作。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负责房地产价格、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负责落实成本调查、监审办法以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承担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
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全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管理全区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负责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区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区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全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以及技术规范。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保障城乡居民、灾区的粮食供应。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落实军队通用物资和装备物资采购、战备物资供应渠道和社会化储备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日常工作,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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