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办公室
机构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东二街9号
电话:0710-7232867
机构职能 :
1、负责起草县供销社年度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材料;
2、承担县供销社综合性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对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3、协助县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对机关重要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4、负责重要政务工作和领导批示办理事项的督促检查,统筹协调系统调研活动;
5、负责县供销社政务值班、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提案办理工作;
6、负责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管理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工作和网站建设;
7、负责县直供销社系统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外联络、接待、机关公务用车调度工作;
9、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工作;
10、负责县社机关档案达标工作;
11、协助做好机关其它股室牵头负责的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县社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县社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党建先进单位等目标考评和评先表模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12、承办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名称:政工股
机构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东二街9号
电话:0710-7230670
机构职能 :
1、负责县社党组有关会议组织、筹备、协调和会务、记录工作,承办党组日常事务,负责党组文件的起草及公文处理;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工作;
3、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4、组织对社管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参与对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基层供销社负责人任职备案管理工作;
6、负责县社机关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岗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7、承办县社管理的工作人员出国、出境的计划申报、政审工作;
8、组织、指导下属单位的劳动管理、薪酬管理、社会保障申报工作;
9、负责县考评办对县社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创建、党建先进单位达标;
10、负责县社系统宣传、统战、老干部工作;
11、协助做好机关其它科室牵头负责的机关档案管理达标、创建平安单位等目标考评和评先表模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12、承办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名称:财务资产股
机构地址:城关镇东二街9号
电话:0710-7233398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财政、税务、金融等有关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县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检查工作;
3、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财务报表网络直报工作,按时编制财务指标检查表及财务分析;
4、负责县社出资企业股权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5、负责机关每月账务处理,按时编制经费报表和财务分析,做好各类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
6、负责综合清算组日常开支账务处理及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7、负责资产经营公司的纳税申报及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8、负责机关政府采购范围内办公用品计划编制、网上审报和报账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对下属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
10、协助做好机关其它科室牵头负责的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县社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县社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档案管理达标单位、平安单位、党建先进单位等目标考评和评先表模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11、承办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机构名称:经济发展股
机构地址:城关镇东二街9号
电话:0710-7230731
机构职能 :
1、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县供销社改革与发展重要课题调研;
3、负责全县供销社经营业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4、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组织建设,重点推进本级社和基层社的改革与发展;
5、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社团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7、负责全县供销社的项目管理和项目库建设,组织协调全县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工作;
8、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供销社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10、负责协调市社对全县供销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11、协助做好机关其它科室牵头负责的县社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县社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档案管理达标单位、平安单位、党建先进单位等目标考评和评先表模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12、承办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机构名称:监事会办公室
机构地址:城关镇东二街9号
电话:0710-7230252
机构职能 :
1、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科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指导、监督全县供销社内部审计工作;
2、认真履行县供销社《章程》所赋予的监事工作职能,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系统监事会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社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各级监事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社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起草与纪检监察部门职能范围相关的制度、报告、总结;
6、负责县社系统作风建设、“三重一大”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县社系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8、负责县社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系统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承担县普法办的日常工作;
9、协助做好机关其它科室牵头负责的县社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县社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档案管理达标单位、党建先进单位等目标考评和评先表模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社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