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本系统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六)负责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
(七)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八)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统筹全区教育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城区教育体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九)负责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教育产业、体育产业、对外体育交流合作及全民健身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参与高校院所引进工作。
(十)负责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各类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制度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器械安全监管。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市以上重大体育比赛,承办在本区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
(十七)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八)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负责与国(境)外、台港澳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改革要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区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教育、体育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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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科牌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