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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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42023-02-02 10:54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规划财务和法规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531-76133066

医疗保障科

负责待遇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省、市和区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医药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等有关政策。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负责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配合做好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或协助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联系电话:0531-76131099

直属单位

莱芜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经办业务。

(二)承担全区离休干部和重点保健对象医疗费结算报销。

(三)承担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四)承担医保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工作。

(五)承担全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征缴工作。

(六)承担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经办业务。

(七)承担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的稽核检查和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并负责全区业务指导。

(八)承担全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九)完成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76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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