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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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02023-02-01 14:56  95商服网

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做好全区表彰奖励相关工作。

2.负责人:程玉龙      办公电话:0531-84238901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1.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人才引进管理服务政策;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等职责.其他科室不再承担相关职责。

2.负责人:张怀秀     办公电话:0531-8423899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等职责。

2.负责人:孙敏    办公电话:0531-84238960

工资福利科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拟订完善区属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属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全区机关和区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

2.负责人:王杰    办公电话:0531-84238910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1.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监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情况;拟订相关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监督管理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负责人:张圣   办公电话:0531-84238718

劳动监察室

1.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

2.负责人:董婧    办公电话:0531-84238953

 

 

 

 

 

 

 

 

 

 

 

 

济南市济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就业、促进创业和人才服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上级人才战略发展规划;管理使用就业补助资金。

(二)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开展农民工专项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和贫困人口就业扶贫;组织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协调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四)参与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参与起草全区人才服务工作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协调全区职业介绍、职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

(五)贯彻落实职业培训规划,开展对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管理服务有关政策法规;承担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承担宣传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工作,承担全区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承担建立健全就业失业、人力资源市场等信息服务体系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劳动者就业失业等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协调全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区人才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承担各类人才平台载体申报和服务工作;为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

(九)承担对全区人才队伍状况以及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和发布等工作。

(十)贯彻执行和宣传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方针政策。

(十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方针政策。

(十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及其他有关人事考试工作。

(十三)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党员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十四)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董成杰

办公地址: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邮  编:251400

办公电话:0531-84238995

 

 

 

 

 

 

 

 

 

 

济南市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一)宣传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险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信息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承担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承担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批手续和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支付,定期搞好退休证的审验。

(四)参与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承担基金收支结算、运行分析、账户管理、监测预警等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相关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承担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进行稽查核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配合工作。

(六)承担工伤待遇支付、工伤定期待遇支付、工伤报表、工伤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承担全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承担社会保障卡的信息征集、审核、传递、制作、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担协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及全区社会保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进驻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柏方勇

办公地址: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邮  编:251400

办公电话:0531-84238617

济南市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依法组织仲裁庭,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专职、兼职仲裁员的聘任、考核、培训和解聘等管理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高峰

办公地址: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   

邮  编:251400

办公电话:0531-8423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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