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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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办公室(挂人事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政务督查、值班值守、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的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拨任用、领导班子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拔尖人才、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工作;承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起草全区教育和体育综合文稿;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调研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区教育和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教育和体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对口扶贫工作。 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技入和使用情况工作;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教师聘用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来钢城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来钢城培训工作;负责师德建设、教师培训和奖惩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有关实施工作;受理教师人事管理的申诉。 负责与国外、台港澳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台港澳地区团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金申 电话:75875800 |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挂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应急管理科牌子)。负责拟订督导相关规划和方案;对镇(街道)、功能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指导;负责对全区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督导评估。 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拟订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普通中小学学校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外实践教育、科技环保教育。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和少工委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指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招生政策;指导协调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有关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和高等教育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各类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全区学校防范处置邪教问题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参与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及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发展和招生政策;指导学龄前儿童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全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及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做好幼儿园管理、保教及招生工作。 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中阶段学校相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和学校卫生防控等重大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全民健身计划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科室负责人:张合国 电话:75875770 |
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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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一)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参与制定中小学教学改革规划,协助推动中小学教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意见,协助基础教育课程的实施。 (二)参与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指导中小学抓好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实验等工作;承担教师教学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有关工作;承担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辅助工作;组织编写补充教材和有关教学参考资料;承担考试命题有关工作。 (三)参与制定教育科研的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推进教育科研基地和示范学校建设工作。 (四)承担基础教育管理辅助工作;承担普通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辅助工作;为中小学做好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承担中小学德育教育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学生全面发展研究与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中小学校的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相关工作。 (五)参与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幼儿园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辅助工作;承担幼儿园园长、教师培养、培训相关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承担3-6周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六)参与制定并落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承担职业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辅助工作;承担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有关工作;承担各类民办学校管理辅助工作。 (七)承担教体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向教育工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教体系统(含民办教育)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教体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研究、推广、普及人工智能教育。 (九)承担教育系统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和教育信息宣传等工作。 (十)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钢城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一)承担全区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等的招生考试、宣传、组织和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社会证书考试(笔试)的组织管理辅助工作;负责考点、考场的设置与建设,以及考务人员有关工作;参与考试违纪、突发事件等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承担学校电化教育和电化教学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学校内配设施设备装备工作;承担教材、电教教材等征订工作;承担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学生装、作业本监督辅助工作。 (三)承担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小学贫困生补助、学前幼儿贫困生资助业务经办工作;承担贫困学生、贫困教师救助工作;承担高中生助学金发放辅助工作;承担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辅助工作。 (四)参与拟订教师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并实施;承担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培育有关工作;承担名校长、名师评选和考核辅助工作;承担教师交流调动有关工作;承担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五)承担教师行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辅助工作; (六)协助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校长职级制改革;承担教师聘用管理、教师资格管理、专业技术管理辅助工作;承担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担教育安全管理辅助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钢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一)参与制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二)参与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承担竞技体育发展服务工作;对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提供业务指导;协助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承担重大体育比赛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开展各类体育运动项目,并承担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四)负责指导协调体育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负责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协助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承担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管理辅助工作。 (六)承担体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负责体育专业人才的培训培育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负责开展体育领域科技成果推广。 (七)推动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协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