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本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教育和体育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六)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及体育后备人才输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
(七)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八)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统筹全区教育和体育资源配置和结构布局调整,参与全区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核工作。承担公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九)负责国内外优质教育和体育资源引进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十)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各类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与国(境)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对全区中等及以下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市以上重大体育比赛,承办在本区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同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监督代销者代销行为。
(十七)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八)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九)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台港澳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深化教育和体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国内外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负责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道路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教育工委)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教育和体育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咨询电话:0531-51708037 公开(监督)电话: 0531-51708014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8层 ; 邮政编码: 2500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51708338、0531-51708343 公开(监督)电话: 0531-51708900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13层B区 ;邮政编码: 2500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76891247
办公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龙腾大厦9层 ; 邮政编码: 271104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咨询电话:0531-77916706
办公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 ; 邮政编码: 271104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咨询电话:0531-77916706 ;预约电话:0531-77909969
办公地址: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钢都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济南市钢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室(挂人事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政务督查、值班值守、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的汇总上报工作;指导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