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满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第30类的17187581号“海绵堡堡”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特委托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情回顾:
申请商标设计独特,与引证商标在含义、整体外观上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对比图如下: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经过仔细选择、反复修改、精心设计而成的,具有独特而丰富的内涵,蕴藏着申请人的深厚感情和精神印记。海绵,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高分子材料,其特点是弹性大、孔隙密而均匀、可塑性强。堡堡,代表的是“汉堡城堡”。而引证商标“海绵宝宝”指的是一部于1999年7月17日在尼克国际儿童频道开播美国喜剧动画。其主角名叫“海绵宝宝”,是一个黄色长方形海绵,其身体构成如同清洁用海绵。“海绵宝宝”四个字已经与该部动画形成了稳定而坚固的联系。
申请商标“”字形方正、笔画规范,给人一种庄严正式的严肃感,与申请商标中表述的城堡高大、庄严的形象相吻合。而引证商标“”采用的是楷体字,工整规范,干净利落,不能潦草、粘连。给人的感觉是流畅自然、秀气灵动的,这与申请商标的庄严大气是完全不同的风格类型。
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目的是用于宣传企业的品牌,申请人于2011年在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二食堂开设第一家“海绵堡堡”汉堡炸鸡店,之后又陆续在南京财经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海绵堡堡”汉堡炸鸡店。该品牌自上市以来,申请人通过产品包装上的大量使用以及各种广泛宣传、推广与销售,自2014年开始陆续登陆线上外卖平台(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使其在消费者中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诚信度,深受消费者喜欢和信赖。
申请人非常注重品牌的保护,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出于品牌战略的迫切需要才审慎的提出申请商标的注册。由于我公司律师分析的有理有据,商评委最终裁定17187581号“海绵堡堡”商标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