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主任:龚刚强 电话:0738-8315900
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综治维稳、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综合协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社会组织管理局)
科长:李济民 电话:0738-8315306
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县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民政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社会救助管理局)
科长:邱琼芳 电话:0738-8311153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科长:徐星星 电话:0738-8521187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公务员、人民警察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亡)抚恤管理。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老区办)
科长:胡题欧 电话:0738-8621017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政策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依法负责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变更、行政区划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革命老区发展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核和呈报;负责革命老区发展资金的分配、监督与管理。
六、养老服务科
科长:曾劲刚 电话:0738-8311587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科长:刘向柳 电话:0738-8312373
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规划财务科
科长:李瑛 电话:0738-8315206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等工作,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拟订全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分配意见;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九、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科长:吴存源 电话:0738-8520935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谢慕岚 电话:0738-8283936
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机关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