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人 | 向伟 | 电话:0745- | 3329658 |
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负责协调机关政务、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
2、负责调研、起草文件和有关材料;
3、负责本局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机要保密、议案提案办理、科技期刊管理;
4、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5、负责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6、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材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
7、牵头协调需要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8、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9、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2、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股
负责人 | 向卫华 | 电话:0745- | 3329658 |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股主要职能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股(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股、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股、成果转化与科技人才管理股)。
1、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2、指导相关领域平台、基地建设实施。拟定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
3、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4、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参与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5、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
6、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7、承担建立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8、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全县科技报告制度。
9、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县级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定全县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
10、拟订科技促进全县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领域的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相关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11、指导全县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2、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13、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整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4、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15、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16、承担与县外地区、与外国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事宜;推进溆浦县与外地科技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及县际、区域间科技合作。
17、负责湖南省科技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18、负责全县科普工作。
19、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办理外国专家来溆工作许可。
20、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21、拟订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计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
22、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23、拟订县级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县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主要任务并监督实施。
24、提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
25、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