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 负责人:黄文华
· 电话:0745-2724509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行政审批服务科
· 负责人:唐严
· 电话:0745-2719100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3、国民经济综合规划和服务业科
· 负责人:许扬男
· 电话:0745-2712078
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跨市县城市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市区规划;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统筹完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规划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拟订,组织修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安排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4、法规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 负责人:龙小兵
· 电话:0745-2717010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参与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价格听证;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指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5、固定资产投资科
· 负责人:黄文华
· 电话:0745-2712256
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年度市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市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委托对中央、省在怀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参与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6、经贸外资科
· 负责人:邓久德
· 电话:0745-2713241
研判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协调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按规定权限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参与核准和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并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并协调成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研判市内外市场和经贸运行态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拟订市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重大设施项目建设。
7、财政金融科
· 负责人:邓军
· 电话:0745-2731609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农村经济科
· 负责人:杨帆
· 电话:0745-2714427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后扶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相应领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相应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9、基础产业科
· 负责人:崔彦东
· 电话:0745-2718264
提出全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统筹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审批权限参与审批、核准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全市民航发展规划,参与项目的审批、核准,负责项目的备案和申报;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10、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
· 负责人:向军
· 电话:0745-2718143
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参与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国家和省、市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高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项目;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安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计划的申报。
11、社会发展科
· 负责人:龙开见
· 电话:0745-2714514
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参与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调整审核工作;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市对口支援的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相关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筛选论证、资金安排、项目督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助做好与对口支援地区的互访交流等工作。
12、地区经济和环境资源保护科
· 负责人:李戈
· 电话:0745-2718744
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市国家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组织和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区域功能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提出资金申报、安排建议。
13、湘西地区开发和能源管理科
· 负责人:李志彪
· 电话:2713864
负责能源体制改革、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对外合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统筹提出市级政府性投资安排建议;参与能源价格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并指导、监督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衔接电力供需平衡;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参与拟订电力价格政策,参与电价调整和改革;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统筹协调煤炭物流规划布局;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参与组织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煤炭行业节能减排;承担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拟订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利用、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和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参与油气基础设施的运营服务、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全市油气的总量平衡,监测全市油气市场供求变化;负责市内油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区域内油气管道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农村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申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及中央其他补助性资金;协调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有关工作,拟订并指导、监督落实产业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参与拟订武陵山片区及其他老少边穷地区等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协调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
14、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科
· 负责人:杨开华
· 电话:0745-2719470
编制全市价格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理论与政策研究;负责指导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法规;参与审核行政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全市各类教育收费,承担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管理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印张价格;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参与领域内的价格听证。
15、商品价格管理科
· 负责人:潘莎
· 电话:0745-2710612
承担电力价格、电力辅助服务、电力延伸服务、电力工程等与电力相关的价费监管;承担城市供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费用收费标准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成品油、民用燃气、水利工程供水、农业排灌用水等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管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承担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价格监管;承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领域内的价格听证。
16、服务价格管理科
· 负责人:王湘兰
· 电话:0745-2713193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管理;负责旅游景区门票及载人工具的价格管理;监管金融业、邮政、电信服务资费;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承担保障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管理;承担有线电视、殡葬服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卫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等公用事业和中介服务的价格管理工作;参与领域内的价格听证。
17、粮食和战略物资储备科
· 负责人:李相如
· 电话:0745-2713366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协作。归口管理全局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在怀中央储备粮相关衔接工作。拟订粮食、能源等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战略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根据国家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粮食行业国有资产:参与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改制与重组;承担全市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组织粮食市场调查,发布粮食市场信息,提出社会粮食安全的产销报告。
18、粮食行业发展和军粮供应科
· 负责人:刘明绶
· 电话:0745-2719666
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负责全市军供粮源的协调、筹措及安排:指导军粮供应企业做好军粮供应工作:督促军粮供应企业保证军粮供应质量:管好专项资金,拨付军粮差价款项,结算军粮差价及军粮决算工作:对全市粮食部门军粮财务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全市军粮供应网点统筹规划,负责军粮供应企业的认定初审、调整、建设和管理,落实安全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