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60152019-07-27 14:21  中国政务服务网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1 功能概述

本模块为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以下称分支机构)的年度申报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点击菜单进入申报页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2     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数据,点击 “保存”,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 “是”按钮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联合缴款】页面进行缴税。

保存成功

3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前,必须先做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

2     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做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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