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泽区司法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负责人:陈涛
联系方式:0319-751245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楼
(二)邢台市任泽区司法局政治部
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干警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张惠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10
联系电话:0319-7512105
(三)邢台市任泽区司法鉴定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任泽区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
负责人:张红娟
联系电话:75301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楼
(四)邢台市任泽区司法局公证律师股
负责人:刘志军 李玉朝
联系电话:0319-7512107
办公时间8:30-12:00 夏14:30-17:30 冬13: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楼
负责全区律师工作。
负责全区公证工作。
(五)邢台市任泽区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
指导任泽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监督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
负责人:闫昊
联系电话:0319-753078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楼
(六)邢台市任泽区司法局法制股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负责任泽区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负责人:张松
联系电话:0319-75110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3楼
(七)邢台市任泽区司法局宣传教育股职能
宣传教育股也称作任泽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监督任泽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面普法工作;指导、监督任泽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负责人:夏艳芳
联系电话:0319-75301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楼
(八)邢台市任泽区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人:杜亚宁
联系电话:0319-753017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任泽区人民大街389号政府北楼2楼
负责全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