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
一、事项描述:根据参保单位、申请人申请或有关部门移送(含疑点数据稽核下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死亡、重复领取待遇、被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宣告失踪、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进行月养老金暂停发放。
二、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三、申报条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四、事项申请与结果反馈渠道:
序号 |
服务渠道 |
可受理 |
可反馈 |
备注 |
1 |
大厅窗口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服务大厅(省直、市直、区县)窗口办理或反馈 |
2 |
网办大厅 |
√ |
√ |
仅限于单位申报死亡暂停 |
3 |
自助终端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自助终端反馈 |
4 |
手机APP终端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手机APP终端上办理或反馈 |
5 |
手机短信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反馈 |
6 |
其他途径 |
× |
× |
银行柜台等 |
服务大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中心三楼
服务窗口:E05-E25(窗口)
单位网办大厅网址:
https://www.e91job.com/neaf-ui/#/login?redirect=%2F
个人网办大厅网址:https://www.e91job.com/hunanweb/front/FrontAction!showIndex.action
自助终端位置:服务大厅内
手机APP:智慧人社
五、窗口申请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
(1)申请人办理凭证;
(2)死亡证明或失踪、判刑等证明材料;
2、部门移交:
(1)疑似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通知;
(2)有关部门移送的疑点数据。
六、申请时间:
服务大厅: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七、办理时限:立即办结。
八、是否收费:否
九、咨询电话: 0731-12333
十、监督投诉:0731-84900666
十一、常见问题:
参保人员退休后被判实刑的,从实刑次月停发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