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7042022-09-22 11:30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直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1012

(二)法规调研科。

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216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0912

(四)就业促进办公室。

拟订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峡工作管理等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三门峡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0911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和省驻峡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联系电话:0398-2976816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承担三门峡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50339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有关政策,负责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

联系电话:0398-2976826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联系电话:0398-2976823

(九)农民工工作科。

负责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市际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三门峡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三门峡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897

(十)劳动关系科。

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推动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联系电话:0398-2833720

(十一)工资福利科。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岗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806

(十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市级统筹;贯彻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0398-2830909

(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联系电话:0398-2976893

(十四)失业保险科。

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市直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失业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和落实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联系电话:0398-2823109

(十五)工伤保险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市本级用人单位和省指定省统筹行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三门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3027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负责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承担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3725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9139

(十八)劳动保障监察科。

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三门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30910

(十九)任免奖励科。

负责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三门峡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236

(二十)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98-8523869

(二十一)政务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5363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3510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76185

二级机构:
(一)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就业和职业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市场需求和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制定就业创业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市属用人单位下岗失业职工情况,组织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组织对市区求职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法制、文化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劳动预备培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编写和选购教材及参考资料,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63338

(二)市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事务性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待遇计算、退休待遇调整、发放和养老保险稽核、追讨防冒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参保人员死亡待遇结算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享受遗属补助费的发放工作;承担参保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性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事务性工作;承担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立、运行与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11675

(三)市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失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工作;承担社会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扩面稽核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参保人员失业保险登记,负责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和调整;承担稳岗补贴(应急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承担领取失业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缴纳和增减变动;承担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工作;承担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编制;履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和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的汇集及上解工作;承担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两项费用的核定拨付;承担全市僵尸企业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代发工作;具体经办失业保险业务。

联系电话:0398-2930018

(四)市社会工伤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工伤保险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收集填报各类报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诃服务协议的事务性工作;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9398

(五)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宣传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查处市区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对由于劳动关系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案件及时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0398-2855273

(六)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介绍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和失业人员;负责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外来劳动力和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化流动工作,办理流动就业证卡;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搞好劳动人事代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0708

(七)市技工教育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技工教育研究活动;指导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选定或编写职业技术培训教学和教学参考资料;组织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教学、教改经验交流活动;为职业技术培训教学提供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398-2833027

(八)市人事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人事考试的政策规定,负责人事考试考风考纪、人事考试题库建设;组织全市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各类人事考试及考前培训事宜,并办理、发放有关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0398-2976882

(九)市人才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三门峡市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市场建设、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才的人事代理工作;负责三门峡市人才中介机构、人才招聘广告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管理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

联系电话:0398-2976862

(十)市人才智力市场。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用人单位的需求登记、各类人才的求职登记,发布全市人才供求信息;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人才素质测评工作;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引进工作;承办全市性人才交流会。

联系电话:0398-2976861

(十一)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对担保基金进行管理,对贴息项目认定和贴息资金进行审核,回收和清欠到期贷款以及对逾期贷款进行追缴。

联系电话:0398-2606323

(十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贯彻实施;承担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统计及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门户网站、12333专用电话等公共信息服务工作;承担有关业务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18781

(十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待遇发放等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报表统计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7869

(十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承担市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管理仲裁委员会的文书;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及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98-2833722

(十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咨询、宣传和有关信息统计、处理与监测分析工作;负责为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命题服务。

联系电话:0398-297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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