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公安局各直属单位对外联系电话

南乐县公安局各直属单位对外联系电话

40472022-09-16 07:45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挂警令室牌子)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承担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协调所属单位业务,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公安统计工作;负责全局的保密工作;承担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公安年鉴》、《公安史志》、《公安大事记》的编纂工作。

联系电话:0393-6389399

  箱:nlgajbgs@163.com

(二)指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

负责110接处警,接受各类报警救助,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负责情报的上传下达;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监看,发现可疑信息及时报告处理。加强警情研判,负责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

联系电话:110

(三)政治处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工作,办理警衔事宜,负责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党务、老干部及工、青、妇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电话:0393-8845220

  箱:2202425773@qq.com

(四)后勤装备股

负责全局的行政经费财物管理;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预算和决算;公安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日常管理和供应及警务工作的后勤保障。

联系电话:0393-8845281

(五)通讯股

负责全县公安通讯网建设,保障公安通讯畅通。负责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其联网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强警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信息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联系电话:0393-8845290

(六)法制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培训,办理全县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收容教养等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刑拘延长、强制措施变更等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393-8845260

(七)控告申诉股

负责全县公安控告申诉工作,处理、查办控申信件和上级交办的控申案件,接待来信来访,负责掌握全县公安信访动向。

联系电话:0393-8845251

(八)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刑侦工作和刑事技术侦察。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法医、痕检、照相等刑侦技术工作,负责警犬培训、配合侦破和处置工作。负责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

联系电话:0393-8845900

(九)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治安秩序工作。负责开展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处理交通事故,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全县非现场违法违法数据的收集、上传、审核,开展适用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道路交通路口电子监控的使用和交通违法信息的处理工作,对全县重点车辆、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工作。负责交警队伍的教育管理。

联系电话:0393-8845511

(十)治安管理大队

把握社会治安动向,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参与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负责对游行示威、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查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县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组织建设,着重抓好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掌握内部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研究提出对策。负责对警卫对象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和区域性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负责治安队伍的教育管理。

联系电话:0393-8845300

(十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联系电话:0393-8845980

(十二)巡特警大队

负责处理各类报警救助及先期处置突发性案事件。负责队伍教育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3-8845352

(十三)禁毒大队

负责全县的禁毒工作,掌握毒品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联系电话:0393-8845991

(十四)应急处突大队

负责突发性案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负责在城区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地区的巡逻防控。

联系电话:0393-8845352

(十五)西邵公安检查站

查缉、堵控各类涉案车辆、可疑车辆,纠正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查缉违法人员,堵控、抓捕犯罪嫌疑人,查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发现、核查重点人员;查缉毒品和违法携带、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品、违禁物品;接受求助报警,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人员实施救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过往车辆、人员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其他依法由检查站承担的职责。

(十六)看守所

负责在押人犯、已判决的短期服役人员以及职务犯罪人员的管教工作,掌握狱内动态,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负责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联系电话:0393-8845800

(十七)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

联系电话:0393-8845830

(十八)出入境管理股

负责本县居民因私出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在本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办理本县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核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工作。

联系电话:0393-884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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