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牌子)。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保密、机要、信息、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371-23886555
(二)计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资源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制定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的实施计划;管理市级教育体育基本建设项目;参与制定教育体育事业经费投入、基本建设投资和经费筹措的相关政策,编制所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体育国有资产;负责市级各类教育体育专项经费和国内外教育体育贷款及赠、援款的管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以下学校的设置、撤销、合并和变更处置;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核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综合信息统计汇总和教育体育信息的搜集、分析管理工作;参与教育体育事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后勤工作;管理所属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和业务技能的指导培训;指导县(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资源布局、基本建设和财务经费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371-23886577
(三)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调配、任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奖惩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并指导县(区)各类学校的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体育援外和外援项目,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办公电话:0371-23886581
(四)组织宣传科(机关党委)。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组织宣传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主管所属单位并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挂民办教育、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负责组织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落实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和有关要求,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选定基础教育课程教科书及教辅;负责全市高中及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籍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政策;组织实施权限内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审查;组织实施民办教育工作综合奖励与处罚;开展民办教育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开封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及用字规范化等工作。
办公电话:0371-23886559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和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制定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及评估办法,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及检测;负责组织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成人学校教育教学、德育、教材建设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的审查;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指导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受理权限内民办学校的行政审批、变更与终止;负责举办市级健身气功活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竞技体育活动竞赛和Ⅱ级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行政确认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并承担依法行政相应责任。
办公电话:0371-23898318
(八)群众体育科(挂体育产业科牌子)。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实施开封市“足球振兴”工作。
(九)训练竞赛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市运动队体育训练、竞赛及科研型团队建设、训练基地发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工作;组织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协调由市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拟订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和国防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各项体育竞赛和文艺展演、交流活动;负责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工作;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升学考试工作。
办公电话:0371-23886582
(十一)高等教育科。统筹协调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工作;参与全市各类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指导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评估、思想政治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0371-23886546
(十二)教师教育科(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的政策和任务;负责制定全市基础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综合管理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教育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配合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县、区教师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
办公电话:0371-23886545
(十三)督导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承担开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考试违规处罚职能;组织实施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开展督学培训;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管理、监督全市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
办公电话:0371-23886552
(十四)安全管理科(挂信访室牌子)。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系统内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问题和突发事件。
办公电话: 0371-23886579
(十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开封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