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委农办秘书科
职能职责
负责县委农办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公文审核和信息宣传工作;承办县农业农村委(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乡村振兴局制定以县委、县政府(含“两办”)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或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其他需要纳入统一领导和管理的事项审批或备案具体工作。协调推进县统筹乡村振兴工作督查检查、实绩考核。
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号503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7333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