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下属各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及电话

丰都县龙河镇人民政府下属各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及电话

11912022-06-28 17:37  95商服网

1.单位名称:农业服务中心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2)负责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的管理及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水利水保、水利工程、防汛抗旱、供水、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工作;

(4)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承担动物疫病防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

(5)负责做好植物有害生物巡查、发现报告和协助除治等工作;

(6)负责水产和渔政服务工作;

(7)负责灾害防治和气象服务工作;

(8)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9)负责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工作;

(10)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防控服务工作;

(11)指导服务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12)负责扶贫开发服务工作;

(13)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1条属公益服务,以上其他属基本公益服务。

办公电话:023-70678079(转接)

办公地址:丰都县龙河镇平远路255号506办公室

2.单位名称:文化服务中心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方面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文体活动;

(2)负责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负责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服务工作;

(4)负责综合文化场地的开放、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

(6)负责乡村旅游服务工作;

(7)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办公电话:023-70678221

办公地址:丰都县龙河镇平远路255号(政府大楼旁文化服务站)

3.单位名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咨询、调解和维权工作;

(5)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村(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及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工作;

(7)受县级主管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和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为五保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9)逐步开展面向农村社会缺乏供养保障的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服务;

(10)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办公电话:023-70678978

办公地址:丰都县龙河镇平远路255号(政府政务大厅窗口)

4.单位名称:退役军人服务站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等服务工作;

(2)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情况反映、政策咨询、学习交流等工作;

(3)负责立功报喜、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

(4)负责帮扶援助工作;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办公电话:023-70678079(转接)

办公地址:丰都县龙河镇平远路255号(政府政务大厅窗口)

5.单位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

(2)依照农林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农业、农机、畜牧、林政、水保水政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依照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4)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5)依照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生态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6)依照卫生计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卫生计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7)依照文化旅游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文化旅游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8)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9)依照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0)依照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1)承担市县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责;

以上纳入综合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事项通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明确。

(12)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办公电话:023-70678079(转接)

办公地址:丰都县龙河镇平远路255号215办公室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