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关党委各项决议决策,负责本关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本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海关事务合作交流等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办公室
2、法规处
主要职责:起草本关法制工作的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本关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管理本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法规处
3、综合业务处
职责:承担日常业务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事项,承担全国通关一体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本关业务综合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本关业务技术规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本关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拟订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本关监管措施。承担本关通关流程标准、申报规范、通关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承担本关重大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在海关国际合作框架下,承办与本处业务相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综合业务处
4、口岸监管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关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管理工作,承担本关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管理工作,承担本关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口岸监管处
5、科技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科技发展、科技装备保障、信息化标准规范、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本关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科技应用项目开发、推广和运行的管理,承担本关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科技处
6、企业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企业行为、企业分类管理、企业及从业人员注册管理等工作。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相关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企业管理处
7、统计分析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海关统计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关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编制贸易统计指数,承担本关报关数据和单证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家、地方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政策、形势。承担相关动态监测、评估工作,推动本关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与政策研究。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统计分析处
8、卫生检疫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出入境卫生检疫监管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措施,承担本关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及境外疫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以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卫生检疫处
9、动植物检疫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承担本关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动植物检疫处
10、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依法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依据多边协议承担本关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11、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
主要职责:牵头拟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本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研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承担本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审批、报批、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自贸处
12、关税处
主要职责:承担本关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管的管理工作,承担本关进出口商品分类、原产地规则、签证管理、海关估价等管理工作,承担本关化验室职能管理工作,承担本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按分工办理相关项目的减免税审核确认和相关后续管理工作。开展本关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承担本关税收风险防控推动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关税处
13、商品检验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细则,承担本关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承担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监督管理本关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本关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商品检验处
14、督察内审处
主要职责:承担本关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控机制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本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督查内审处
15、财务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罚没财物、车船装备及制装、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本关征收的税费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入库,承担本关预决算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财务处
16、稽查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加工贸易等保税业务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关海关稽查及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稽查处
17、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关党委关于干部队伍管理的决议决定,承担本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海关关衔、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本关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人事处
18、教育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关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承担本关教育培训工作,相关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本关专、兼职教师的聘任及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1-68890000转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