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牵头承担关区税收征管改革相关职责,统筹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
(二)统筹推进关区综合治税工作,开展关区税收分析和预测,组织落实关区税收计划。
(三)承担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税收和船舶吨税等税收征管管理职责,组织落实税收征管各项制度措施,指导检查和监督评估关区税收征管工作,协调处理关区纳税争议复议。
(四)承担关区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职责,研究拟订关区减免税审核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关区进出口税收减免工作,监督指导减免税设备结转、异地监管、解除监管等减免税后续管理审核工作,具体承担涉密单位、涉密项目的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核工作,按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办理减免税主体资格和进出口货物的复核工作。
(五)承担关区归类工作的管理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海关归类工作制度和措施,统筹推进关区归类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具体承担归类预裁定、归类咨询服务等具体工作,开展保税货物内销归类、跨境电商和进出境物品归类职能管理。承担关区涉及关税领域的化验职能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化验工作制度和措施,按管理权限承担联系实验室、根据结果提出归类参考意见等具体工作。
(六)承担关区商品原产地的管理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统筹推进关区原产地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原产地预裁定、原产地签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关区内国外原产地退证的调查答复、原产地空白证书、签证印章使用监督和征订调拨等工作。
(七)承担关区估价管理职责,开展关区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保税货物内销审价、跨境电商和进境物品审价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具体承担进出口货物价格预裁定、价格咨询、公式定价复核备案等工作。
(八)牵头组织落实通关事务担保、政策性退税的审核转报转批、非政策性退税管理、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税政调研等工作事项。负责涉嫌走私、违规货物和物品偷逃税款计核工作的职能管理。
(九)承担关区验估作业管理职责,负责关区验估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收集关区税收风险信息,向税管中心提出税收风险参数、指令、模型设置和优化建议。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科室
关税处内设科室4个:关税征管科、减免税科、估价管理科、原产地管理科。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15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内设科级机构职责
(一)关税征管科
1.制定关区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关区综合治税工作,开展税收分析和预测,向领导提供税收征管动态信息。
2.组织落实税收征管各项制度措施,监督、指导和评估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税收和船舶吨税等税收管理工作。
3.牵头推动新一代电子支付、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创新担保方式等税收征管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属地纳税人职能管理。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海关归类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归类预裁定、归类咨询服务等工作,开展关区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内销归类、跨境电商和进出境物品归类职能管理。
5.承担关区涉及关税领域的化验职能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化验工作制度和措施,按管理权限承担联系实验室、根据化验结果提出归类参考意见等具体工作。
6.承担商品规范申报职能管理职责,组织实施报关单规范申报抽样审核。
7.承担关区验估作业管理、关区验估作业的组织、协调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收集关区税收风险信息,向税管中心提出税收风险参指模设置和优化建议。
8.承担涉嫌走私、违规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计核工作的职能管理职责。
9.接收、维护通关系统汇率、缴款日期参数设置,开展税率、汇率适用准确性监控。
10.处理税收征管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关区纳税争议复议。11.组织实施关区税则税政调研。
12.承担通关事务担保职能管理职责。
13.组织关区税收征管、归类、验估技能培训。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减免税科
1.组织落实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关区减免税审核工作制度,评估关区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监督指导进口减免税设备结转、异地监管、解除监管等减免税后续管理审核工作。
3.按管理权限和操作流程承办减免税主体资格和进出口货物的报备事宜。
4.承担限上内资鼓励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适用审核工作。
5.承担涉密单位、涉密项目的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核工作。
6.承办关税司委托减免税政策评估工作专家团队事宜。
7.组织关区减免税业务培训,开展关区减免税业务集中审核。
8.受理关区政策性退税审核、转报、转批手续,承担关区非政策性退税管理工作。
9.承担本处文档处理、公文流转及信息报送工作。
10.承担本处办公用品领用、涉密耗材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勤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估价管理科
1.承担关区估价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执行。
2.承担关区保税货物内销审价的职能管理职责。
3.承担跨境电商、进境物品审价的职能管理工作。
4.开展进出口货物价格疑难问题的专业认定。
5.承担关区价格咨询工作。
6.开展价格预裁定工作,组织实施审价作业无纸化等改革措施的落实。
7.承担关区价格风险的监控和处置工作。
8.组织关区估价业务培训。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原产地管理科
1.承担商品原产地的管理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工作制度和措施。
2.开展原产地预裁定,承担关税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的管理职责。
3.承担关区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工作。
4.承担原产地证书空白证单、印章等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原产地证书空白证单的征订、调拨和核销的管理工作。
5.承担全省原产地业务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6.组织关区原产地业务培训。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联系方式:0311-6670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