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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海关成立于1989年9月1日,是国家在河北省设立的正厅级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直属海关总署领导,监管区域为河北省全境,担负着进出境管理方面的四项基本任务: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及其它物品;征收关税和其它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
现有15个内设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关税处、监管通关处、加工贸易监管处、综合统计处、稽查处、缉私局(副厅级)、技术处、财务处、关务保障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监察室;2个事业单位:后勤管理中心、数据分中心;4个派驻机构:风险防控中心、现场业务处、驻机场办事处、驻曹妃甸港区办事处;下辖10个隶属海关:秦皇岛海关、唐山海关、保定海关、廊坊海关、邯郸海关、沧州海关、张家口海关、邢台海关、衡水海关、承德海关。
石家庄海关坚持“把好国门、做好服务、防好风险、带好队伍”的工作总体要求,实行“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建设要求,秉承“忠诚公正,兴关强国”的精神,践行“爱国、厚德、增信、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
石家庄海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质量地完成总署交给的各项任务,担当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大力推进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努力开创石家庄海关工作新局面,助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海关为正厅级机构,内设部门17个,下辖10个隶属关,4个派驻机构。
隶属海关(10个)--秦皇岛海关(正处级)、唐山海关(正处级)、保定海关(正处级)、廊坊海关(正处级)、邯郸海关(正处级)、沧州海关(正处级)、张家口海关(正处级)、邢台海关(正处级)、衡水海关(正处级)、承德海关(正处级);
派驻机构(4个)--现场业务处(正处级)、审单处(正处级)、驻机场办事处(正处级)、驻曹妃甸港区办事处(正处级);
内设部门(16个)--办公室(正处级)、法规处(正处级)、关税处(正处级)、监管通关处(正处级)、加工贸易监管处(正处级)、综合统计处(正处级)、稽查处(正处级)、风险管理处(正处级)、缉私局(副厅级)、技术处(正处级)、财务处(正处级)、关务保障处(正处级)、人事教育处(正处级)、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正处级)、机关服务中心(正处级)。
石家庄海关行政审批受理联系方式:(海关热线12360);石家庄海关总机电话:0311-66709999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18号石家庄机场海关值班电话:0311-88027946,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大厦(机场海关东办公区一楼大厅)
石家庄海关科技处主要职责 (一)拟订关区科技发展规划、科技装备保障规划、科技管理工作制度、科技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石家庄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石家庄海关科学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决定事项。 (三)承担关区科研项目立项与验收、成果登记、奖项评定、应用转化等组织管理工作。
石家庄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稽核查、企业管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等工作制度和措施,承担关区稽核查、企业管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等业务职能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关区常规稽查、专项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关区重大稽核查专项行动。拟订关区稽核查绩效考核办法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开展关区保税核查、减免税核查及一般贸易涉税要素核查;
石家庄海关统计分析处主要职责 (一)落实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业务统计工作制度,承担关区进出口贸易统计、业务统计职能管理,编制公布我省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编制关区业务统计数据,对外提供海关统计服务。 (二)结合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形势,组织开展海关统计研究和外贸新业态的相关研究,为我省经济发展、外贸发展规划提供服务,拟订关区事业发展规划。 (三)组织开展进出口统计分析监测预警,撰写进出口监测预警。。。
石家庄海关口岸监管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关区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包括动植物、食品、化妆品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以及人员卫生检疫的监管制度,组织实施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具体工作。 (二)组织落实关区物流监控的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物流监控具体工作。
石家庄海关商品检验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关区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的职能管理,研究拟订关区进出口商品法检工作制度并开展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关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快速反应措施。 (二)承担实施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职能管理,落实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制度,指导落实验证商品清单,组织实施关区法定检验商品数量、重量鉴定等工作。 (三)承担关区进出口危险品包装检验监管工作。
石家庄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主要职责 (一)承担进出口食品(包括食品、可食用动植物产品、中药材等,下同)、化妆品检验检疫的职能管理;拟订相关的工作制度与计划。 (二)组织落实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和审查工作。 (三)承担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备案工作。
石家庄海关动植物检疫处主要职责(一)承担关区相关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应检物检验、检疫职能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关区防止动植物疫情传入传出的风险管理及风险预警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二)按分工承担关区内政府间植物检疫协定条款的实施工作;承担植物有害生物检测鉴定管理及截获通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植物疫情、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工作;
石家庄海关卫生检疫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关区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载工具、进出境货物、出入境行李、邮包、快件、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的职能管理。 (二)承担关区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关区传染病监测、口岸传染病疫情风险分析、研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口岸输入性疫情处置。
石家庄海关关税处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牵头承担关区税收征管改革相关职责,统筹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各项工作。 (二)统筹推进关区综合治税工作,开展关区税收分析和预测,组织落实关区税收计划。 (三)承担关区进出境货物、物品税收和船舶吨税等税收征管管理职责,组织落实税收征管各项制度措施,指导检查和监督评估关区税收征管工作,协调处理关区纳税争议复议。
石家庄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和推进关区法治海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与海关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承担相关解释,组织开展关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二)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组织实施关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海关权责清单,组织落实海关行政执法资格事务,牵头开展规范关区行政裁量权工作。
石家庄海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组织督办检查。 (二)组织协调贯彻落实总署党委各项决策决议、署领导批示,组织督办检查。
石家庄海关企业年报申报操作流程是什么?石家庄海关企业年报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石家庄海关企业年报申报在哪里公示?石家庄海关企业年报申报该怎么填写?
石家庄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此次年报涉及的海关管理企业目前包括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几大类。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将不会对社会公示。今年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