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自然人统一信用管理制度。
(二)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拟订加工贸易等海关保税业务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境加工监管工作制度、加工贸易耗料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监管职能管理工作。
(五)拟订专项稽查、常规稽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贸易调查、市场调查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行政级别:正处级
三、负责人:回增杰
四、办公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五、联系电话:022-84201157
六、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伏天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