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总值班室、综合科、督查科、研究室、机要文档科、信息宣传科
职责:
(一)组织协调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督办检查。
(二)组织协调关区贯彻落实总署党委各项决策决议、署领导批示等,组织督办检查。
(三)组织协调关区贯彻落实关党委各项决策决议、关领导批示等,组织督办检查,组织或参与起草审核关领导讲话稿等关区内部重要文稿。
(四)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和内外协调联络,组织答复浙江省、宁波市人大代表建议,浙江省、宁波市政协提案,承办宁波海关对外签署综合性合作备忘录工作。
(五)拟订关区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宁波海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承担宁波海关印信管理、文电收发、运转和印制工作。
(六)拟订关区档案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隶属海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七)拟订关区保密、密码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关区密码设备的配备、管理工作,承办宁波海关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宁波海关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隶属海关单位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八)拟订关区年度会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关党委会、关务会、月度例会等关区综合性会议及会务工作。
(九)拟订关区信息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关区各类信息载体的编发工作。
(十)拟订关区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办法、舆论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宁波海关新闻发布工作。
(十一)拟订关区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隶属海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宁波海关12360统一服务热线工作。
(十二)拟订关区信访工作相关管理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信访工作,指导隶属海关单位信访工作。
(十三)拟订关区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人民防空战备管理工作,承担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拟订关区值班和应急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值班和应急工作。
(十四)承担关区涉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相关外事工作,承担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接待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
(十五)承担党委办公室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马园路89号 邮编:315010
联系电话:0574-89090000
负责人: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