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46342022-05-05 08:36  95商服网
1、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科技信息化等工作。拟订全省药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承担对各市药品安全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311-83720019;

2、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处
工作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制定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并实施,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审批受理、许可、备案工作,以及有关许可证的发放。
联系电话:0311-83720034,0311-66635266(省政务服务大厅)

3、药品注册管理处(化妆品监管处)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化妆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妆品分类规则,制定完善、公布药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职责对化妆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县化妆品经营的检查和处罚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311-83720060(药品注册),0311-83720059(化妆品监管)

4、化学药品生产监管处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化学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环节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311-83720067

5、中药民族药监管处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中药、医用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中药、医用氧、药用辅料生产环节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311-83720095

6、药品流通监管处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和特殊管理药品的流通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并依法处置。指导市县药品零售及使用的检查和处罚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联系电话:0311-83720115;

7、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编码规则和注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组织检查研制现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311-83720129

8、医疗器械监管处
工作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县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的检查和处罚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0311-83720140

9、稽查处
工作职责:承担组织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重大或跨区域案件工作。指导市县稽查工作。落实完善有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制定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制定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指导实施。承担药品广告监测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311-83720162

10、人事处(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拟订全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11-83720178(人事处),0311-83721155(机关党委)
          0311-67305726   67305732   67305793(执业药师注册咨询)

11、离退休干部处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311-83720192

二、下属单位

1、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河北省化妆品检验研究中心、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等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等研究服务工作;负责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有关的检验方法、质量研究等科研工作;负责对到岸药品货物实施现场核验,核查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按照规定进行抽样;负责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承担药品进口口岸的其他工作;完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
李挥,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现任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9号A座4楼
电话:0311-69086011

2、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河北省疫苗检查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过程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相关工作;承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相关工作;承担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生产过程派驻检查、日常检查相关工作;落实药品注册现场检查、疫苗药品派驻检查以及属地检查、境外检查要求,积极配合药品监管稽查办案,落实有因检查要求,为科学监管、依法查办药品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制定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工作规则和流程规范工作;完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
李永辉,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主任药师,现任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12楼
电话:0311-87607622      传真:0311-87607700

3、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河北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化妆品的技术审评;完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
李亚丽,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现任省药品审评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C座12楼
电话:0311-67305196

4、河北省药物警戒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全省药物警戒相关工作,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和评估;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及药物滥用监测等相关工作;承担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的科研和交流等工作;完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信息
王冰,女,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省药物警戒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2楼B座
电话:0311-67909598      传真:0311-67909515

5、河北省药品舆情监测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药品舆情监测和预警工作;承担药品舆情监测态势研判和分析工作;承担药品安全监管数据治理和分析工作;完成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信息
李永妍,女,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现任省药品舆情监测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
电话:0311-83721149      传真:0311-8372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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