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信息、宣传、信访维稳、联络接待、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接诉即办、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统战、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区国资委党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督导、考核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工青妇、统战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国资监管科。
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和拟订本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和意见。负责拟订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的核销工作。承担对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监督指导并参与企业改革和重组等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执行,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公开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负责拟订本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企业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监督工作,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和考核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承办所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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