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本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1781012 010-6178135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2)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职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深化党建引领“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人才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城市协管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10-61784041010-61792372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3)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职责: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信访、人民调解、防震减灾、防汛抗洪、突发事件应对、自然灾害受灾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征兵、民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协助开展反恐、反邪教、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按分工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负责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制工作。
联系电话:010-61785525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4)城乡建设办公室
职责:按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负责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管理;负责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险情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街长”“巷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机动车停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扫雪铲冰等工作;负责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按分工负责土壤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及本级河长制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大气环境的质量,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联系电话:010-6178241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5)社区建设办公室
职责:按权限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民自治;负责物业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釆暖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
联系电话:010-61797519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6)民生保障办公室
职责:负责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监察等工作;负责村务监督和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督指导机构养老服务;协助做好养老保障待遇审核及落实;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人口计生和卫生健康、红十字、残疾人权益保障、精神障碍预防与康复、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献血、中医药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社会救助等工作;按分工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依法履行拥军优属及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支持配合教育事业发展;负责建设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全民健身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基本便民服务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务服务工作;按分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10-6178107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7)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职责: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义务植树工作;按分工负责绿化、护林、森林防火、湿地保护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技术推广、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渔业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植物疫情防控;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权限和程序管理村民住宅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经营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镇经济发展工作,优化地区发展环境,推进镇经济发展;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按分工负责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合同备案;负责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备案工作;按职责分工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本镇经济管理活动行为;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等工作;负责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协助依法加强税收征缴;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61782415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所属事业单位:
1.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党群活动中心)
职责:配合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区域化党建、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群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党群活动、市民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本辖区文化、旅游、卫生、体育、教育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相关活动;配合做好辖区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辖区村(居)委会、单位、组织、团体和个人开展村(社区)服务,建立健全村(社区)综合服务网络;负责培训村(社区)工作人员;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92509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2.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综治中心)
职责:负责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和信访诉求的受理、分流处理等具体工作;参与处理本地区突出信访及群众性事件等工作;承担网格化服务管理、市民热线等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做好本地区城市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运行相关大数据梳理、分析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城市运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83525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3.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协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代办工作;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工作,推动城镇低保制度落实;负责辖区内居民经济状况相关信息数据的釆集、录入、更新和核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协助医疗救助工作的落实;负责辖区保障性住房家庭资格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受理、办理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做好本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就业创业扶持、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釆集、优抚帮扶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92454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4.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林业工作站)
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及村道的建设、养护等具体工作;负责拟订本镇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本镇各级环卫保洁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台账;负责本镇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定考评、定奖惩“五定”管理制度;负责镇村范围内责任地段的划分,做好镇域、村域交界处的衔接;负责义务植树、绿化、护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等具体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河长制、节约用水、农村饮用水源地日常管理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17406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
5.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农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动物卫生防疫站)
职责:负责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新品种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工作;负责建立动物防疫责任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方面具体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10-61792502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