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30972022-02-16 11:20  95商服网

一、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街道对外接待联络和领导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依法行政、档案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工作,负责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内控工作,工资统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电子设备)管理工作,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工作和车辆、物业、食堂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的使用管理,监督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流转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及村级组织印章。

联系电话:010-69741019、010-69714314;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不分管社会维稳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负责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负责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及人员配备等工作;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街道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服务社区离退休干部,协助做好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发展、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43002、010-60741335;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检查、推动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待居民来访,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协助、配合开展反恐怖主义,严防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统筹辖区的机动车停车管理。

联系电话:010-60741245、010-69700669;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协助开展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节水等工作;负责交通设施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洪等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站做好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工作,依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区域内的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协助做好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协助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负责扶贫工作。负责普通地下空间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42722、010-60741294;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换届)工作,村(居)务公开工作,对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推进居(村)民自治,使用管理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村)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负责社区(农村)居(村)民委员会“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培训工作,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做好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管理;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面向居民、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收集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社团,在社区内开展学前教育活动;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受委托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本辖区文物安全管理领导责任;依法履行拥军优属职责。因领导分工,增加征兵、民兵、人民防空工作职责。协助做好辖区旅游、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10-60741293、010-60741042;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六、民生保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就业失业管理;负责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工作,负责对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复核、分配及房屋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农村)科普活动;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补换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便民服务设施;按权限负责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烈士、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对没有单位的申请伤残抚恤评定残疾等级出具书面意见,参与共同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按权限负责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开展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和救助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设施,探索发展一站式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优化营商环境,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统筹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本辖区内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

联系电话:010-60742822、010-60743321;接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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