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科学技术局共有3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刘宇丹
办公电话:0736-4228500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科技管理系统绩效评估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2、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股
负责人:王娟
办公电话:0736-4227155
工作职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建立科技研发机构,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指导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协助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科技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和措施,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公派出国(境)科技团组的审核报批。协助办理外国专家来津市工作许可,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以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牵头组织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和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承担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进津市积极参与区域间科技合作以及科研机构、大学、大型企业之间的科技合作。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
3、农村和社会发展股
负责人:王娟
办公电话:0736-4227155
工作职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措施。组织申报和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星创天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