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组织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许可;
3.组织落实危险废物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二、工作地点: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湖东中路与东湖路交叉口)环保大楼9楼
三、负 责 人:张静
四、联系方式:0555—8357195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