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小虹
电 话:4222966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食堂管理、接待工作,机关院落安全、物业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措施、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县内履约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市级中心工作。
二、科技监测与财务股
负责人:周小娥
电 话:4240932
主要职责:承担权限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警预测,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污染防治股
负责人:万 灵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城生态环境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本地区相关义务,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自然生态保护股
负责人:张 峰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本地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转移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设施退役项目、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李晓琳
电 话:4240902
主要职责:负责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放管理相关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六、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侯 勇
主要职责:负责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申报、招投标、管理与监督、部门协调。
七、综合股(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人:刘杨波
电 话:4240917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执法局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并值守“12369”环保热线,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配合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及方案,承担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
八、法制室
负责人:刘小波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的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九、执法中队
负责人:康 雄
主要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环境监察执法;负责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申报登记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本地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组织开展本地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十、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路 杰
电 话:4208285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本地区环境监测工作和监测站网建设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物、声学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报告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动态,并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负责对全市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视性测定,建立和健全全市污染源档案,为污染源管理(预测预警)和环境监察提供监测数据;配合、协助开展建设项目污染源治理等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承担分局委托的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海绵城市建设监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等监测任务;组织区域内应急监测演练,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业务支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各类数据报表、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年鉴的编撰和环境监测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