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津市市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29812022-02-07 17:07  95商服网

津市市财政局内设14个部门8个二级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刘杰

联系电话:0736-4223345
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起草、修改、审核有关重要文件和局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讲话。  
3.负责全局年度工作规划和每月重点工作督导落实。
4.负责督查督办上级有关部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室会议议定的事项。
5.负责财政宣传、信息、调研任务的完成及各类综合性材料的审核把关,统一管理局网站及财政宣传报道和重要财政新闻发布,主编《津市财政》。
6.主持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对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及政策性退税进行审核把关。
7.负责局机关文电收发、传阅;牵头组织和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8.负责管理机关档案,整理财政档案史料,负责局行政公章使用管理。  
9.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教股

负责人:严建国

联系电话:0736-4222726

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及机构编制的核定。
2.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勤、培训、奖惩、统计、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财政所在职、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乡财局做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和中心组的学习组织等工作。
5.负责做好机关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6.负责做好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财税片的党建及牵头工作。
7.负责做好全市性中心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财务室

负责人:王智君

联系电话:0736-4240223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和执行机关经费及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分析财务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2.负责编报机关财务收支计划和机关财务的预、决算工作。
3.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的管理、核算工作,及时、准确进行财务处理。
4.牵头抓好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和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5.审核局机关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计划及方案。
6.负责办理机关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预算股

负责人:汪琴

联系电话:0736-4223810

工作职责:

1.分析预测我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参与市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财源税源调查工作。
2.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
3.管理财政预算总指标,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减工作。
4.拟定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负责审定市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牵头抓好市直预算单位基本数据信息库建设;审核、批复市级部门预算。
5.办理与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税收返还对账以及结算等事项。
6.承担向市人大报告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报告工作。
7.承办市级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增减变动审核及工资异动的追加减少等工作。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经建生态

负责人:马华明

联系电话:0736-4220038

工作职责:

1.掌握各分管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指导分管部门(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
3.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4.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5.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6.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决算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
7.负责管理和分配分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事业费,并拟订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农业农村股

负责人:刘星

联系电话:0736-4222537

工作职责:

1.掌握各归口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归口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配合局相关股室制定经费开支和定额预算标准;参与编制年度预算,提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3.监督归口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管理;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参与审核和批复归口单位的年度决算。
4.协助归口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归口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负责管理归口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补贴资金等 
5.负责市支农整合办的日常工作。配合市有关单位和局相关股室进行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工作。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国库股

负责人:陈小兰

联系电话:0736-4228699

工作职责:

1.组织预算的执行,负责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编制财政收支旬报、月报。
2.负责国库资金管理,联系人民银行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办理预算缴款、拨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统一管理财政性资金账户及相关账务,办理财政性资金的收付业务,负责管理本市财政性资金及行政事业银行账户。
3.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单位预算会计工作。
审核、汇总编制财政总决算;审核、汇总编制全市部门决算。
4.负责办理非税收入汇缴户资金划缴、 以及财政专户国资城投账户资金收付业务,配合有关股室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5.审核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
6.负责审计部门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有关财政收支情况的联络协调工作。
7.负责向有关综合经济部门提供年度财政统计资料。

8、社保股

负责人:覃业玲

联系电话:0736-4222421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和资金的管理、监督,建立社会保障支出统计指标体系,负责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核算,专项拨款审核,组织完成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2.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研究社保政策走向,协助分管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配合分管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配合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
3.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审核全市社保基金收支预决算。
4.指导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单位上报的预算,审核并提出分管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报告及建议。
5.监督和分析分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研究经费保障办法;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指导分管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社保口各项数据上报的审核把关。
6.负责涉军维稳工作的政策解答和资金调度。
7.负责社保信息和调研工作。
8.完成全局的中心工作。

9、金融债务股

负责人:易盟

联系电话:0736-4228833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在我市的协调运用,研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2.负责全市融资的管理与指导,执行市本级融资计划和监督管理融资资金、偿债资金。
3.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全市政府债务信息,编制政府债务统计报表。
4.负责常德财鑫投资担保公司津市分公司的业务。

10、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人:杨智翔

联系电话:0736-4230438

工作职责:

1.依法拟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办法,研究制度政府采购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
2.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考核;审批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并管理评标专家库;受理政府采购文件、合同备案;受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5.收集、统计、分析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人:邓玉兰

联系电话:0736-4227633

工作职责: 
1.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及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投资基建项目投资规模的审核、可行性论证、预、结(决)算和投资变更的审核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和报告,并对财政投资政策提出建议。
2.负责对本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清单和上限值的审核和编制工作。
3.负责对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价款的审核工作。
4.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定额的确定;组织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
5.负责评审档案归集管理工作。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综合股

负责人:向晓玲

联系电话:0736-4223367

工作职责: 

1.研究拟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案、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并参与标准核定。研究拟定财政票据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票据的监管工作。
2.负责收入分配改革工作,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方案,测算调整工资对全市财政支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归口管理住保资金及移民资金。
4.参与国土出让的管理,负责本级国土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管和拟定超收分成方案。
5.拟定并执行彩票管理制度,负责监管彩票市场以及彩票销售活动,监督彩票资金的解缴和使用,负责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6.对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的绩效考核。
7.对全市各单位的争资进行收集统计,建立全市争资项目库,编办政策追踪及争资工作简报。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绩效监督

负责人:毛小云

联系电话:0736-4231428

工作职责: 

1.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
2.监督检查财税政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积极探索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制衡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突出财政监督的管理特色。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公、制度化、规范化。
3.监督检查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以及财政决算情况。
4.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
5.对违反财政政策、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6.受理有关财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财政纪律的宣传教育。
7.开展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股室、单位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情况,对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
9.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11.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会计股

负责人:肖晖

联系电话:0736-4223397

工作职责: 
1.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检查、了解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定会计工作措施。
2.负责组织有关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种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工作,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负责制定全市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4.负责全市会计咨询及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工作,依法对其实施管理和监督。
5.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工作。
6.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文行股

负责人:董燕敏

联系电话:0736-4220008
工作职责: 

1.掌握各分管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问题。
3.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事业性经费开支标准及定额的建议。
4.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有关科室审定部门预算,编定预算批复说明。
5.会同分管部门(单位)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6.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7.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8.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知识产权、文化、档案、地震、文物、体育、计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费的管理。
9.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文化事业建设费,负责教育费附加、科普经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等有关专款的分配下达。
10.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部门所属文教企业的财务工作,制定、修订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行业的财务制度,参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业经济政策的研究。
11.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6、企业股

负责人:丁青松

联系电话:0736-4223411
工作职责: 
1.掌握各分管部门(单位)、行业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研究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等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2.研究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对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的调整提出建议。
3.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一级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商业和物资企业简易建筑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工业、商业事业费等有关资金的管理。
5.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配合有关股室审定部门预算
6.会同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预算定额的建议,研究下一年度事业发展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
7.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及效益分析。
8.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9.负责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的分析,编制归口管理的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财务决算,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企业财务信息。
10.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财政事务中心

负责人:曾涛

联系电话:0736-4240159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省市财政部门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市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全市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协助财政办理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
3.配合财政核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衔接全市各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
4.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协助搞好全市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清算与划解,参与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统筹方案;
5.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6.考核全市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拟定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表彰、奖励方案;
7.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8.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9.负责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务等工作,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8、乡镇财政服务中心

负责人:黄长城

联系电话:0736-4223328
工作职责: 

1.负责乡村财政财务管理
2.{placeholder tag=span i=1039}{placeholder tag=span i=1040}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placeholder tag=span i=1041}{placeholder tag=br i=131} {placeholder tag=span i=1042}3.{placeholder tag=span i=1043}{placeholder tag=span i=1044}负责惠农补贴资金{placeholder tag=span i=1045}“{placeholder tag=span i=1046}一卡通{placeholder tag=span i=1047}”{placeholder tag=span i=1048}发放工作{placeholder tag=span i=1049}{placeholder tag=br i=132}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0}4.{placeholder tag=span i=1051}{placeholder tag=span i=1052}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placeholder tag=span i=1053}“{placeholder tag=span i=1054}一事一议{placeholder tag=span i=1055}”{placeholder tag=span i=1056}财政奖补和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placeholder tag=span i=1057}{placeholder tag=br i=133} {placeholder tag=span i=1058}5.{placeholder tag=span i=1059}{placeholder tag=span i=1060}负责乡镇财政所队伍建设管理{placeholder tag=span i=1061}{placeholder tag=br i=134}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2}6.{placeholder tag=span i=1063}{placeholder tag=span i=106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placeholder tag=p i=224}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5}{placeholder tag=span i=1066}19、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placeholder tag=p i=22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7}{placeholder tag=span i=1068}负责人:齐志坚

{placeholder tag=p i=226} {placeholder tag=span i=1069}{placeholder tag=span i=1070}联系电话{placeholder tag=span i=1071}:0736-{placeholder tag=span i=1072}4200518{placeholder tag=span i=1073}{placeholder tag=br i=135}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4}{placeholder tag=span i=1075}工作职责{placeholder tag=span i=1076}:{placeholder tag=span i=1077} 

{placeholder tag=p i=22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78}1.{placeholder tag=span i=1079}{placeholder tag=span i=1080}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财政支付监管工作。{placeholder tag=span i=1081}{placeholder tag=br i=136}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2}2.{placeholder tag=span i=1083}{placeholder tag=span i=1084}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placeholder tag=span i=1085}{placeholder tag=br i=137} {placeholder tag=span i=1086}3.{placeholder tag=span i=1087}{placeholder tag=span i=1088}参与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审核支付业务;负责监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单位零余额账户,负责财政结算专户的指标、计划、支付审核和拨付工作。{placeholder tag=span i=1089}{placeholder tag=br i=138} {placeholder tag=span i=1090}4.{placeholder tag=span i=1091}{placeholder tag=span i=1092}根据财政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和额度,核对部门预算指标,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和拨付。{placeholder tag=span i=1093}{placeholder tag=br i=139} {placeholder tag=span i=1094}5.{placeholder tag=span i=1095}{placeholder tag=span i=1096}汇总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日、旬、月报信息。{placeholder tag=span i=1097}{placeholder tag=br i=14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98}6.{placeholder tag=span i=1099}{placeholder tag=span i=1100}负责部分单位的津补贴和退休人员工资打卡发放工作。{placeholder tag=span i=1101}{placeholder tag=br i=141} {placeholder tag=span i=1102}7.{placeholder tag=span i=1103}{placeholder tag=span i=1104}依法审核代理记账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参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placeholder tag=span i=1105}{placeholder tag=br i=142} {placeholder tag=span i=1106}8.{placeholder tag=span i=1107}{placeholder tag=span i=1108}负责及时与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资金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placeholder tag=span i=1109}{placeholder tag=br i=143} {placeholder tag=span i=1110}9.{placeholder tag=span i=1111}{placeholder tag=span i=11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placeholder tag=p i=228} {placeholder tag=span i=1113}{placeholder tag=span i=1114}20、国资{placeholder tag=span i=1115}{placeholder tag=span i=1116}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placeholder tag=p i=229} {placeholder tag=span i=1117}{placeholder tag=span i=1118}负责人:成德志

{placeholder tag=p i=230} {placeholder tag=span i=1119}{placeholder tag=span i=1120}联系电话{placeholder tag=span i=1121}:0736-4205660{placeholder tag=span i=1122}{placeholder tag=br i=144} {placeholder tag=span i=1123}{placeholder tag=span i=1124}工作职责{placeholder tag=span i=1125}:{placeholder tag=span i=1126} 

{placeholder tag=p i=231} {placeholder tag=span i=1127}{placeholder tag=span i=1128}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行使出资者各项权益;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巩固和壮大公有经济实力;收购、管理、处置全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单位闲置资产、不良资产,债务重组,产权交易,承接受托{placeholder tag=span i=1129}“{placeholder tag=span i=1130}三农{placeholder tag=span i=1131}”{placeholder tag=span i=1132}项目建设实施)。

{placeholder tag=p i=232} {placeholder tag=span i=1133}21、财政分局

{placeholder tag=p i=233} {placeholder tag=span i=1134}{placeholder tag=span i=1135}负责人:潘小平

{placeholder tag=p i=234} {placeholder tag=span i=1136}{placeholder tag=span i=1137}联系电话{placeholder tag=span i=1138}:0736-4222089

{placeholder tag=p i=235} {placeholder tag=span i=1139}{placeholder tag=span i=1140}工作职责{placeholder tag=span i=1141}:{placeholder tag=span i=1142} 

{placeholder tag=p i=236}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3}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高新区发展规划和目标,拟定工业集中区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placeholder tag=p i=237}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4}2.参与制定高新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引导。拟定和执行市、区的财政分配政策。

{placeholder tag=p i=238}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5}3.编制高新区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负责组织预算执行,向管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工业集中区财政收支调整草案。

{placeholder tag=p i=239}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6}4.负责高新区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工业集中区土地出让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等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和监督管理。

{placeholder tag=p i=240}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7}5.负责市财政、市人民银行、国地税等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对集中区企业税收收入进行监督和检查。

{placeholder tag=p i=241}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8}6.安排做好高新区经济发展支出、企业政策补贴支出、高新区基本建设支出的财政资金拨款,组织资金调度;制定管委会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对派驻机构和内设机构的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placeholder tag=p i=242} {placeholder tag=span i=1149}7.做好资金的筹集和调度,多方位、多层次地拓宽工业集中区融资渠道,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公平合理、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推动高新区建设发展。

{placeholder tag=p i=243} {placeholder tag=span i=1150}8.执行实施高新区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促进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placeholder tag=p i=244} {placeholder tag=span i=1151}9.负责高新区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高新区政府采购和会计工作,执行市财政赋予的相关管理职能。

{placeholder tag=p i=245} {placeholder tag=span i=1152}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高新区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placeholder tag=p i=246} {placeholder tag=span i=1153}11.负责有关高新区财政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财政、税务及企业财政人员的培训。

{placeholder tag=p i=247} {placeholder tag=span i=1154}12.办理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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