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指南

蒙阴县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指南

8372022-01-23 11:33  95商服网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4.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5.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1.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原件2份);
2.筹设批准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
4.正式设立申请报告(原件1份);
5.章程及人员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资产及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学校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8.校舍产权来源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9. 建筑质量合格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校舍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设施设备清单(原件2份);
法律依据 1.《民办教育促进法》;
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承诺时限 办理时限:3个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工作日,冬令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 - 17:30;夏令时 上午8: 30-12: 00下午14:30 - 18:00
地点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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