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延期) |
办事程序 | 受理-审查-核准 |
申请条件 |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符合城乡规划; 3.不得对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造成损害; 4.不得对公共利益和直接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5.取得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方式项目)。 |
申报材料 |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 2.现状地形图(1:500或1:1000)(中介服务项目)(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件; 4.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5.项目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纸质)。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 |
承诺时限 | 9个工作日(不含会议研究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规划审核组 电话:0539-427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