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 |
办事程序 | 受理-审查-核准 |
申请条件 | 1.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3.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4.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已经审批完修建性详细规划。 |
申报材料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原件1份,纸质); 2.县政府批复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3.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含界址图(原件1份,纸质盖章;电子版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电子版1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审核;电子版1份); 6.立项批复(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审核;电子版1份); 7.环评批复(工业项目除外,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审核;电子版1份); 8.园林绿化审批表(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审核;电子版1份); 9.建筑平、立、剖和总平面图(原件2份,纸质盖章;电子1份); 10.批前公示小样图及现场照片(原件1份,纸质盖章;电子版1份); 11.基础设施配套费交讫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原件审核); 12.建筑面积计算表(原件1份,纸质盖章)。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 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 |
承诺时限 | 12个工作日(不含会议研究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规划审核组 电话:0539-427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