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工作岗。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督办检查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筹办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本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核算、财务预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54-8607137)
(二)政策法规信访工作岗。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简政放权、流程再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8607137)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岗。
承担人才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市级领军人才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的推荐和申报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呈报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纪律处分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0454-8607403)
(四)工资福利工作岗。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以及离退休政策,负责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和宏观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0454-8607403)
(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岗。
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劳动保障法的用人单位实行强制执行;负责全区企业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情况;贯彻执行省、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及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用人单位因工受伤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受理、调解工作。
(0454-8463036)
(六)就业创业工作岗。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援助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的实施。负责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实施,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0454-8289234)
(七)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工作岗。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及管理权限内参保人员的正常退休审核。
(0454-8607137)
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