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 | |
事项名称 | 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踏勘-审批 |
申请条件 | 1、在90个工作日前提交申请或报告; 2、说明停业或者歇业的理由、时间、采取的解决用户用水的过渡措施等; 3、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申报材料 | 1.《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申请表》(原件4份,纸质); 2.申请停业、歇业的报告(纸质,1份); 3.城市供水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份); 4.向社会公示材料样本(纸质,1份); 5.企业供水设施安全保护措施书面材料(纸质,1份); 6.对供水范围内的用户用水作出妥善安排的措施方案(纸质,1份); 7.与取得供水经营许可的单位签定的用户转供合同或协议(纸质,1份); 8.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纸质); 9.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提供原件核查;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法律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7月国务院令第158号,2018年3月修正)第二十二条。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组 电话:0539-4272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