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 | |
事项名称 | 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申请条件 | 1、已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建项目总平面图; 3、已签订《临沂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确定为项目开发者的开发企业,与开发主管部门签订开发合同、交纳开发项目价款、领取开发项目手册和开发经营权证明后,即取得项目开发经营权。开发企业应当持取得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到规划和土地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到计划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申报材料 | 1、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申请报告; 2、临沂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审批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报建项目总平面图(盖规划技术审查章); 8、临沂市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 |
法律依据 | 1.《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作息)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许可科 咨询电话:4803193 监督电话: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