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撤销公告流程
第一步,登陆网站主页。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进入网站主页面。
第二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界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联络员登陆界面。
第三步,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信息。企业联络员登陆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填报”,选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第四步,点击简易注销公告撤销中的“撤销”按钮。
特别提示:自公示系统提交简易注销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届满后30天内,企业可以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