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部门 | 业务咨询电话 | 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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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 | 0451-84887696 | 0451-84887650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农合) | 0451-84887699 | 0451-84887650 |
哈尔滨市人社局(医保) | 0451-87383555 | 0451-87383555 |
哈尔滨市人社局(失业) | 0451-85953019 | 0451-85953019 |
哈尔滨市统计局 | 0451-84664428 | 0451-84664428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登记窗口地址在哪里?联系电话是多少?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登记窗口联系电话: 0769-86360116 单位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政文西路6号石碣镇综合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B区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或地铁: 1、乘坐东莞公汽69、71、72、73、821、829、L2到“石碣镇政府”站下车(沿政文路往西前行200米)或乘坐东莞公汽70路到“文化广场”站下车; 2、自行驾车前往的,可导航至“东莞市石碣镇政务服务中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黑龙江省,为什么进不申报网页,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入口进入后显示的是江西省申报页面
1.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填报。 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hlj.gov.cn/),在主页面点击“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栏下,点击“年报及公示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主页面点击一级菜单的“微专题”后,进入二级菜单的“年报入口”进行填报。 2.纸质填报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填报流程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首页,点击“企业年报填报指南”,内有全面、详细的年报填报流程。
请问;郑州市各区县24小时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是多少?
郑州疫情防控24小时客服电话:12320卫生健康热线 各开发区、区县(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航空港区:0371-86695378 经开区:0371-68561078 郑东新区:0371-55535156 高新区:0371-67993916 金水区:0371-89926130 二七区:0371-68660616 管城区:0371-53309757 中原区:18625559756 惠济区:0371-60305343 上街区:0371-68117126 巩义市:0371-64583128 新密市:0371-60882010 新郑市:0371-89926806 荥阳市:0371-69566222 登封市:0371-62857866 中牟县:0371-62160114 12320卫生健康热线面向全市提供7×24小时的免费咨询服务,如您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问题,都可拨打12320卫生健康热线进行咨询。 12320卫生健康热线受理服务范围如下: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普知识咨询;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居家隔离咨询;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络谣言核实;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问题和建议;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投诉和举报; 6.其他卫生健康相关问题咨询及心理咨询。
企业信息年报
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企业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海关管理企业年报信息等。除上述内容外,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取消原商务、外汇年报途径,实行“多报合一”。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7.海关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三)个体工商户: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海关管理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黑龙江省2020年度年报公示什么时候开始?公式内容有哪些?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黑龙江全省市场主体2020年度公示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报送公示2020年度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的年报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0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index.jspx),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也可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amr.hlj.gov.cn/),在页面点击“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栏下,点击“年报及公示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纸质方式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联络员首次注册时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在“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内点击最下方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注册】”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联络员注册。 联络员发生变更的可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并点击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变更。 四、其他事项 如需详细了解年报申报有关事宜,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点击页面最下方“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