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党的组织、宣传、纪检工作和党建日常工作。
2、做好党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
3、做好党委会决定有关事项的督办、文件起草工作。
4、做好人事、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5、做好党员、党组织统计及干部统计工作。
6、监督检察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
7、做好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会、文化、广播等项工作。
8、做好文件的登记、传阅、办理、归档工作。
9、做好党委、政府及机关支部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10、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府办公室 工作职责
1、做好镇政府召开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
2、做好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做好政府文件收发管理和印章管理。
4、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5、做好机关车辆调度及政府食堂的管理工作。
6、做好机关各办公室工作的协调。
7、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建设办 工作职责
1、做好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处理村镇建设方面的纠纷案件。
5、做好村容村貌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
6、做好镇村公路管理工作。
7、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农经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各村财务、固定资 产管理、审计和合同、公章管理工作。
2、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工作。
五、综治办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中央和上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并根据本镇治安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3、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两劳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
5、做好来人来信,信访工作,做好群众调解工作。
6、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8、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农业站 工作职责
1、深入宣传,加强引导,帮助农民开拓视野,认清形势。
2、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筹备防汛物资,沟通内部水系。
3、抓好农业协会工作,以龙头带农户,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
4、加强林业、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5、搞好全镇蓄禽防疫及消毒。水源工作。
6、抓好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畜牧兽医站对农业科技服务及推广工作。
7、全面推广普及农业三项更新工程。
8、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计生办 工作职责
1、编制全镇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做好督促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3、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宣传、专业教育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技术服务工作。
4、做好计划内二胎的早报工作。
5、做好接待和调查处理有关计划生育的来信来访。
6、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财政所 工作职责
1、积极开辟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合理安排好支出。
2、认真执行财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准确编制并上报会计报表和年终结算总表。
3、对有关会计凭证帐簿、票据、报表、文件等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并归档。
4、管好用好预算内、外资金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做好合计事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
5、按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不白条抵库挪用公款、抵制不合理开支维护财经纪律。
6、认真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结算,按照“认真准确迅速”原则编制财政结算。
7、做好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劳动所 工作职责
1、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2、流动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管理。
3、工会日常工作。
十、司法所 工作职责
1、负责区司法局安排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和监外执行人员的日常管理。
十一、民政办 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民政工作,重点抓好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济、福利、婚姻登记、五保供养、特困户大病救助等事项。
十二、武装部 工作职责
1、负责本镇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及时组织进行兵役登记;
2、配合县武装部开展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合格人才;
3、组织民兵开展训练,强化民兵组织建设;
4、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抓好拥军优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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