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30862021-10-31 14:19  95商服网

一、局机关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7711011

岗位职能:办公室全面工作。具体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局主要领导讲话稿和其他重要文件起草工作;局长办公会议组织工作、会议纪要起草工作,其他重要会议组织工作;县委、县政府重要紧急信息起草工作;对外接待和联络工作;分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协调相关单位办理;分派民心网、政府热线及领导批示群众来信并协调相关单位办理。

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接收文件,及时登记转办,提出拟办意见。

3.负责发文登记,确定文号。

4.负责印章使用管理。

5.负责档案归集、保管、移交。

6.负责网站管理及其他形式政务公开。

7.负责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8.管理机关保安、保洁工作,制定工作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相关物资采购。

9.管理机关食堂,负责相关物资采购。

10.负责协调机关公共设施、办公设备进行维修维护,负责相关物资采购。

11.负责办公用品的采买、管理、发放。

二、建管股

办公电话:0429-7123989

岗位职能:负责建筑管理股全面工作。

岗位职能: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拟订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政策制度。

2.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3.负责监督管理施工企业准入、清出工作。

4.全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核监管。

5.管理、监督本县各施工许可发放机构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情况。

6.协调重大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的手续办理。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工程造价行业政策制度。

9.负责监督管理造价企业准入、清出工作。

11.拟订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政策制度。

12.负责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13.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代理企业准入、清出工作。

14.负责拟定建筑施工扬尘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15.负责落实国家、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16.负责制定我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工作。

17.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工作。

18.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核验工作。

19.负责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20.负责省外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工作。

21.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年度统计工作。

22.审核施工企业资质。

23.施工企业、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检测鉴定(实验室)动态监管。

24.拟订全县工程监理行业政策制度。

25.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26.负责监督管理监理企业准入、清出工作。

27.负责工程监理企业年度统计工作。

28.负责全县建筑业执业人员的管理。

三、安监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03

岗位职能:拟订全县建筑安全、市政公用事业安全

1.协调或参与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拟定安全生产文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四、财务股

办公电话:0429-7711666

岗位职能:负责财务股全面工作

负责会计工作

1.资金计划、资金使用、管理

2.负责出纳工作

3.负责统计工作

4.负责资产管理

五、信访综治监察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03

岗位职能:负责综合信访综治监察股全面工作

1.督促指导机关科室、所属单位开展信访接待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行政法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以及合同法的监督指导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六、人防指挥通讯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35

岗位职能:负责监督检查股室全面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股室全面工作

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拟定建昌县人民防空袭预案。

4.负责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做好预案的实施工作。

5.负责建设和管理防空袭预案辅助决策系统。

6.拟订全县人民防空训练指示(方案、计划)。

7.负责检查指导、考核验收人民防空训练工作。

8.负责组织人民防空训练理论研究。

9.负责制定县级人民防空训练规章制度。

10.指导检查组训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训练安全管理工作。

11.拟制全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相关政策、规章。

12.拟定全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组织协调落实县人防办赋予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相关工作。

14.组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理论研究。

15组织编制全县人口疏散方案。

16.组织指导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人口疏散演练。

17.拟定全县人口疏散建设规章制度。

18.组织人民防空疏散理论研究。

19.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人民防空技术保障理论研究。

20.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人民防空技术保障措施。

21.制定人民防空技术保障规章制度。

22.拟制全县人防专业队伍组织整顿指示(方案、计划)。

23.负责检查指导、考核验收人防专业队伍组织整顿工作。

24.协助人民防空通信专业队伍、防化专业队伍训练检查考核工作。

25.组织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理论研究。

26.制定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2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通信建设规划、计划。

28.负责全县人防通信战备执勤工作。

29.负责全县人防通信队伍建设与训练工作。

30.负责全县人防机动指挥信息保障队伍建设与训练工作。

31.负责组织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建设规章制度。

32.负责组织人民防空通信理论研究。

33.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任务、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有关要求的落实工作。

34.负责受领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国防动员任务。

3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防办落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任务。

36.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7.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理论研究。

38.负责文字材料、各类相关文电的起草、收发、备案等工作。

39.负责局机关人防战备库、资料室建设和管理。

40.负责科内各岗位工作法规文件、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资料备份管理。

41.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调研。

42.编制人民防空教育计划。

43.组织全县防空防灾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44.指导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七、审批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50

岗位职能:负责审批股全面工作

1.负责审批股全面工作。

2.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

3.组织拟订行业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4.组织拟定行业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

5.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

6.组织、协调、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

7.负责拆除、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审批;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8.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9.负责各类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等。

10.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工作。

11.负责建筑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认定事项等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12负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考核、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认定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审核转报事项等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13.负责拆除、改造、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审批;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7711008

岗位职能:负责督促检查办内全面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督促检查办内全面工作。

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局党组会议及理论学习筹备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

5.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每季度检查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6.负责系统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

7.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指导机关和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9.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

10.组织关系接转:联网接入(转出)单位人员组织关系。

11.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12.精神文明: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组织所属单位参与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工作。

13.青年文明号: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组织所属单位参与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

14.负责机关正、副股长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工作。

15.负责局属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后备干部配备等工作。

16.负责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按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17.负责局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补充、维护及管理工作。

18.负责机关公务员、所属单位科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审批备案工作。

19.按照县营商局的工作要求对住建局系统的优化营商建设工作制定总体方案,并组织相关科室、所属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负责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20.负责各类人力资源统计工作

21.负责机关机构编制起草、修订工作。

22.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23.负责局机关转任(调任)、提职、录用、军转等人员工资的手续具体办理工作。

24.负责劳资统计等相关工作。

25.负责建昌县工程系列建设行业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工作。

26.负责局机关、事业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27.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

九、人防工程股

办公电话:0429-7123989

岗位职能: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全面工作。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全面工作。

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编制并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规划,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认证、工程设计质量。

4.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独立式人民防空工程招投标,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定额。

5.负责组织人民防空科研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科研成果。

6.负责指导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平战转换等工作。

7.负责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

8.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住宅与房屋管理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70、7711056

岗位职能:负责监督检查股室全面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股室全面工作。

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拟定全县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4.负责研究分析全县住房重大问题。5.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6.指导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

7.拟定房屋征收拆迁(搬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8.负责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整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9.负责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完善市场分析报告程序。10.指导房地产去库存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

11.承担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指标任务。

12.承担棚户区住房改造的指标任务。

13.负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4.负责指导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回迁难”问题。

15.负责指导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屋交付使用。

16.负责指导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屋交付使用。

17.负责指导房屋产权面积测量管理工作。

18.负责指导贯彻落实《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19.指导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

20.负责指导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推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1.负责指导实施经纪机构“多证合一”备案工作,建立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制度,规范经纪服务市场秩序。

22.负责执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负责城市危险房屋鉴定管理工作。

23.负责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24.负责建立完善估价报告在线编辑系统,实行估价报告网上备案,建立估价行业信用制度。

十一、城建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02

岗位职能:负责城建股全面工作。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的拟订工作。

2.负责全县城市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等工作。

3.负责城建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河道、园林、市政设施(含排水)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城市美化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负责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排水、园林、占用市政设施公共绿地设置广告等行政许可审核和参与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

5.负责“海绵城市”建设

6.制定城区环境卫生行业规章、标准、技术规范.

7.负责城区街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8.指导城区环境卫生行业改革工作。

9.指导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10.指导环卫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1.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包括建成区绿地、公园、动植物园)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指导城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化建设。

12.负责园林城市创建、人居环境奖活动申报工作。

13.研究拟定城区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地下管廊)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法规,指导城区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14.负责新建排水设施、城市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15.负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负责道路除雪,“门前三包”和城区防汛工作。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和制度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城管执法工作。

十二、公用事业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02

岗位职能:负责指导和决策股室全面工作。

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加强行业监督。

2.拟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供水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

5.拟定城镇污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6.负责污水处理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7.指导城市热力设施工作,督促供热企业提升居民供暖质量,加强行业监督。

8.拟定城市供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9.负责供热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县拆除供暖燃煤小锅炉工作,督促各行业落实国家、省有关指标和要求。

11.负责档案建设等工作。

12.指导全县城乡燃气相关工作,加强行业监督。

13.拟定城乡燃气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14.负责城乡燃气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十三、村镇建设股

办公电话:0429-7711005

岗位职能:拟定全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

1.督促各乡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督导乡镇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序时任务。

3.负责监督全县乡镇、村庄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4.定期组织对相关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起草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6.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7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全县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

办公地址:建昌县朝阳路一段101号

办公时间:8点~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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