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葫芦岛市龙港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9262021-10-24 10:31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3055159传真:3055159)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及外事接待、信访、应急事务处理、车辆管理、机关事务、后勤服务、机关内务管理、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实绩考核等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3055169)

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工作。

(三)社会工作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3055506)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实施本区域内社工站项目,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设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每季度对社工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社会救助股(联系电话:0429-3055158)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低保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起草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低保政策法规,编制低保资金年度需求计划,组织开展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低保对象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低保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低保救助审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养老服务与老年人福利股(联系电话:0429-3055268)

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公办与民办非营利性企业养老服机构的备案工作、负责养老机构日常监管、负责养老机构运营、建设、责任险补贴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高龄老人、失能老人、60年代精简人员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收养工作。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联系电话:0429-3055156)

负责本行政区域特困人员认定审批、救助供养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七)区划地名办(联系电话:0429-3055161)

负责乡街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八)财务股(联系电话:0429-3055152)

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九)慈善总会(联系电话:0429-3055175)

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政权社区股(联系电话:0429-305517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负责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服务;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础政权建设的建议,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开展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负责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内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工作考核。

(十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429-305516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负责婚姻登记统计存档与分析、婚姻法规宣传咨询工作,倡导文明婚俗。

(十二)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3055172)

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工作;负责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宣传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依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服务;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照法律联系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殡葬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29-3055172)

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宣传殡葬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十四)救助管理站(联系电话:0429-2094784)

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临时生活无着的求助人员实施救助、管理、教育和安置;负责街头救助、街头帮教、跨省市接收、护送流出和流入的流浪乞讨人员;负责流浪少年儿童的救助保护、教育和安置;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遭受家庭暴力迫害的妇女儿童的庇护保护;负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为政府承担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民的紧急避险救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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