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统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葫芦岛市龙港区统计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9892021-10-24 09:57  95商服网

内设直属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全部现金支付及财务印章;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及时处理添置、调入、调出、报废等事项;负责行政经费、工资等其他收付业务;做好劳资人事、统计工作,及时办理工资变动关系,调进、调出工资关系以及退休工资关系。

联系电话:0429-3050163

二、政策法规。

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负责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拟订统计普法宣传规划,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业务工作,监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拟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新经济统计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0167

三、普查中心和名录库维护。

负责实施开展经济普查,协助开展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根据全国普查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普查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编制底册,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和登记,组织推动全区普查各阶段工作;解决普查过程中专业和技术问题;开展普查数据的检查、审核、改错和验收工作;组织进行普查数据汇总、资料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普查资料和统计分析研究,为区领导、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负责实施名录库维护更新和基本单位统计调查,负责指导全区“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管理联网直报调查单位,按时完成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年报的审核和验收工作;按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统计地理信息建设。

联系电话:3050535

四、综合GDP核算。

负责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全区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监测、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联系电话:0429-3050163

五、人口社会。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开展劳动力调查、企业用工等统计调查,承担劳动工资统计,定期发布全区人口、就业和劳动工资统计信息,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协助开展农业、经济普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

联系电话:0429-3050164?

六、农村统计。

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统计调查;承担区域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和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对农村社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农业普查任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429-3050165

七、规模工业。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资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负责对工业产值及其增速整理汇总;负责对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速整理汇总;开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统计调查和综合评价的测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429-3050535

八、能源统计。

我区能源工作主要涉及能源的生产、加工、转换、使用等方面内容,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区实行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主要由综合年报表、综合定期报表构成,包括规模以上工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报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报表、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报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报表、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10000吨标准煤以上及以下两种报表、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报表、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报表、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报表、工业企业能源流向情况及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情况两种报表,主要反映能源的生产、库存、购进、消费和能源单耗等情况,并开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统计调查和综合评价的测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429-3050535

九、固定资产投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管理;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项目单位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项目单位和项目入库管理,负责报表催报、审核、验收和汇总,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组织实施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3050164

十、建筑业统计。

负责建筑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429-3050163?

十一、贸易业统计。

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联系电话:0429-3050167

十二、服务业统计。

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部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机构类型单位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情况、部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费、非公有制人才资源等统计调查;负责相关“三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民生、科技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定期组织开展R&D资源清查和创新调查,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和新经济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联系电话:0429-3050163

十三、规下工业企业及个体抽样调查和规下服务业企业及个体抽样调查。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及个体抽样调查均属季报。规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是规上工业统计工作的重要补充,同时担负着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保比例问卷调查、畜禽监测调查、规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调查等调查工作。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及个体抽样调查均属季报。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是限额以上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补充,同时担负着如非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税务满意度调查、优化营商环境监测调查、组织满意度调查、有线电视覆盖率情况调查等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0535

十四、计算机中心。

1、负责计算机日常使用、网络维护、病毒处理等工作;做好各专业报表分批工作,为各专业及时报表做好前提工作;加强全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内部网络安全,为各专业数据处理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2、负责做好各类普查工作的程序安装、调试工作;负责普查期间划分各小区图、PAD软件安装与推送,和培训普查员工作,PAD软件安装及更新,负责普查后期数据整理、汇总、备份工作。

联系电话:0429-305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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