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加强对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行业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价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科技、人口、工资、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6、组织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国民经济计划、规划的编制及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经济问题的研究。
7、组织、管理、审核或备案全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区部门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9、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部门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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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纪检工作。负责全部现金支付及财务印章;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及时处理添置、调入、调出、报废等事项;负责行政经费、工资等其他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