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是朝阳区政府领导下的主管本区财政收支和财政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局共有编制总数164名,其中:行政编制9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6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机构18个,预算科、国库科、城乡财政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政府采购办公室、基本建设科、市政管理科、社会保障科、产业资金科、金融科、资产管理科、财政监督科、综合科、会计科、办公室、人事科、法制宣传科。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监督检查所、预算编审中心、绩效考评中心。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0
值班电话:65090308
传真:65090361
监督电话:85630783
办公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
办公地点及行车路线: 公共汽车28路、43路、120路芳草地站下车。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
监督举报电话:85630783
受理部门:朝阳区财政局法制宣传科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856307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0
程序标准:按照《信访条例》受理职责范围内监督投诉。
1 国库科
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监督管理其执行情况;负责本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工作;负责本区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汇总编制本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结存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银行开户工作。
2 预算科
负责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汇总、批复本区部门预算;组织落实市对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及年终结算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负责本区税政管理及税源建设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联络工作;负责管理预算部门指标。
3 基本建设科
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和房屋土地管理等部门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并审核其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和年度决算;负责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及项目资金使用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决算工作;审核和批复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资金、住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本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负责国有土地收益返还及土地出让金支出政策管理。
4 市政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区市政、环保、环卫、垃圾处理、道路养护等部门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并审核其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和年度决算;负责全区500万元以上环境建设项目可行性立项批复与预算批复,及环境整治资金拨付与结算工作;组织制定本区环境卫生经费定额标准,管理城市公用事业各专项资金和专项补贴。
5 产业资金科
参与拟订本区产业政策,管理各项产业资金;负责申报市级各项产业资金,并监管使用情况;负责管理各功能区管委会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各功能区管委会及国资委、投促局、金融办、税务局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并审核其年度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6 金融科
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国有、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外资企业的财政登记等工作;负责PPP政策研究与项目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基金管理工作。
7 城乡财政科
负责研究提出区对街乡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制定街乡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本区街乡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审核街乡年度决算;监督街乡财政财务工作;负责管理农委、社会办、水务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其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其财政财务工作;负责拟订本区农业、水务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8 社会保障科
参与拟订本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政策;负责审核本区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负责管理本区人力社保、民政、卫生等部门的经费;管理本区财政预算涉及的社会保险(包括公费医疗)、劳动就业等方面的财政资金;负责监督本区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
9 综合科
监督管理财政票据的发放、收缴、保管、核销和使用工作;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辖区内彩票资金的管理工作。
10 会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管理本区会计工作,并拟订有关制度规定;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参与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报名考试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工作。
11 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12 法制宣传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信访、政民互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务、群团、精神文明、双拥、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联系区纪委区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13 财政监督科
研究拟定本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本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所的业务工作;监督本局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本局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研究拟订会计委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向一级预算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进行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以及定期听取委派人员述职述廉报告。
14 行政政法科
负责制定本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检法等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管理相关部门的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相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15 教科文科
负责制定本区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管理相关部门的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审核相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16 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提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拟订规范本区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本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等工作。
17 资产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负责审核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预算,按规定标准配置国有资产,安排购置资金;按照规定和权限审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负责监督管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18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调研、宣传、议案、建议、提案、保密、信息公开、接待联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9 绩效考评中心
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相关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绩效考评分行业指标体系的设定,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负责绩效考评结果的统计汇总、分析研究及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承担绩效考评事务性工作。
20 预算编审中心
负责建立和维护区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基本支出预算政策标准库;负责制定全区支出编制政策,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定员定额体系及部门预算编制方案;负责调整基本支出预算中的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经费,确定资金支付方式;负责对增资等政策性调整进行资金测算,提出追加预算的具体方案;负责审核并批复各单位上报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负责对财政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规划、建设和开发;负责对财政局办公自动化工程进行管理和监控以及日常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维护。
21 财政监督检查所
负责依法对本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单位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配合局相关科室对专项项目进行检查。
22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负责统一受理预算单位汇总的用款申请;负责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审核、收付、核算和监督管理;按照资金分类的要求,负责帐册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负责数据库的管理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统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统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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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纪委区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信访受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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