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政务、文字综合、档案、信息、调研及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计生、安保、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演练工作;负责拟定中心重点工作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协管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大事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9315
(二)党群工作科
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群团、统战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人事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劳资、社保、公积金、个税等核定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和党内监督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9006
(三)法规科
负责普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及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负责起草城市管理通告及有关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指导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处罚案卷的审核、报批、备案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施工占道、露天市场占道、临时性经营占道的审批工作;负责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标识、雕塑等的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9201
(四)财务科
负责编制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和会计决算,合理组织财务收入和支出;负责日常会计事务和款项收付工作;负责会计凭证、账薄、收费工作;负责执法票据的管理与发放;负责管理、解缴罚没收入;负责支队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社保、公积金、个税等汇缴工作;负责中心项目经费的监督与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9301
(五)督察科
负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落实、执行规章制度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査;负责研究制定监督考核办法;负责检查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和市容管理责任制的情况;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落实上级城市管理指示要求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9022
(六)市容管理科
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市容管理的综合、年度、阶段、专项计划和市容管理标准及落实措施;负责辖区街路、小区、露天市场等区域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市容管理综合整治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创城”、“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114027
(七)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民心网、政府服务热线等案件的转办和市民投诉工作;负责一线监督员的管理及监督员报送案件的处办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306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