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办理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及咨询电话

普洱市办理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流程及咨询电话

12732021-05-31 20:34  95商服网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普洱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否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普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咨询电话:0879-2828705 
监督投诉方式 普洱市营商环境监督投诉电话:0879-2200260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无,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石龙东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窗口 

设定依据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2
行业协会章程核准表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3
云南省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4
会议纪要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5
云南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原件: 1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办理要求及结果
申请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受理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属于不予登记情形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审查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初审后,提交领导审批。
决定
无特别说明
无特别说明
批准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给核准后的章程;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决定的通知。
送达
13
无特别说明
告知申请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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