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9952021-04-25 21:57  95商服网

1、办公室

电话:0469-2689010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股

电话:0469-2689013

工作职责: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涉及到本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登记注册股

电话:0469-2689028

工作职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4、信用监督管理股

电话:0469-2689017

工作职责:调查研究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饶河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5、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知识产权、合同、动产抵押、拍卖行为合署办公)

电话:0469-2689016

工作职责: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知识产权宣传,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制定专利发展计划、规划,负责专利执法工作及专利信息网络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管理,指导企业专利工作,落实专利优惠政策,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咨询、培训、统计、奖励等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受理商标咨询、查询,办理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担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6、公平交易股

电话:0469-689021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反垄断的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合作与交流工作。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及相关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指导打击传销工作,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拟订12315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7、药械化监督管理股

电话:0469-2689025/2689026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药品分类管理等制度。承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的监督管理及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疫苗质量环节监管。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基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管理。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办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及时公布医疗器械许可备案相关信息。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抽查检验。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有关监督管理规范。依法查处或指导查处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8、质量技术监督股

电话:0469-2689019/2689021

工作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贯彻执行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提升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活动。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管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监督管理。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许可。

9、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电话:0469-2689022

工作职责:分析掌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市场推广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权限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开展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查处相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

电话:0469-2689022

工作职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小餐饮、校外托管机构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县食安办

电话:0469-2689015

工作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电话:0469-2689043/2689044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和建立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和溯源;保障全县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承担对县辖区内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检测和校准;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为企、事业单位培训计量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

12、特种设备检验所

电话:0469-2689021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方面的法规、标准和规范;负责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医用氧舱、压力管道、气瓶产品、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电梯、超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事故检验分析和锅炉水质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检验人员培训工作以及无损检测探伤人员、司炉人员、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气瓶充装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特殊人员的培训工作。

13、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469-2689007

工作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商事登记、公平竞争、反垄断、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价格、知识产权、广告监管、网络监管、合同规范、消费维权、粮食、盐业、商务、特种设备安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有关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包括涉及执法案件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14、消费者协会

电话:0469-2689032

工作职责: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负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15、饶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电话:0469-2689034/2689037

工作职责:负责饶河镇团山社区、欣民社区,饶河镇饶河村、振兴村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饶河镇沿江社区、荣久社区,饶河镇镇北村、朝阳村、岭南村、三义村、昌盛村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西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电话:0469-2689041

工作职责:负责西丰镇、山里乡及所属村屯,西丰林场、芦源林场、牙克林场、奇源林场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小佳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电话:0469-2689040

工作职责:负责小佳河镇、大佳河乡及所属村屯,威山林场、佳河林场、宝马山林场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四排市场监督管理所

电话:0469-2689039

工作职责:负责四排乡、西林子乡及所属村屯、五林洞镇、大通河乡及所属村屯、饶河镇朝阳村、岭南村、三义村、昌盛村、王家店。马架子林场、森川林场、永幸林场、五林洞林场、大岱林场、石场林场、奇源林场、大牙克林场、青山林场、通河林场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

由于工作需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号码进行了更改,为方便广大群众来电咨询、投诉、举报,同时,更好地监督工作,现将部分单位电话号码公布如下:

办公电话

办公室:2689010

投诉

消费者协会:2689032

窗口

行政审批大厅:6151115

监察室:2689009

饶河市场监督管理所:2689034、2689035、2689036、2689037

小佳河市场监督管理所:2689040

西丰市场监督管理所:2689041

四排市场监督管理所:2689039

热线

消费者投诉举报: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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