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打一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贺州市防控办为广大市民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0774-12345,发现近期中高风险疫区来贺州且未接受医学隔离的人员线索,或者违反贺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通告的行为,请及时向市防控办举报。
为更高效收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公布贺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咨询电话如下:
医疗卫生机构:
贺州市卫健委:0774-5126140(值班室)、0774-5123823
贺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5139238
八步区卫健局:0774-5675965
八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5296690
平桂区卫健局:0774-8836936
平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8836287
钟山县卫健局:0774-8983460
钟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8982367、
昭平县卫健局:0774-6682154
昭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6682748
富川县卫健局:0774-7891650
富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4-7884952
定点救治医院:
贺州市人民医院:0774-5283490
富川县人民医院:0774-7882136
昭平县人民医院:0774-6682838
钟山县人民医院:0774-8987030/8987016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 | 13978407696 |
八步区卫生健康局 | 19897885978 |
钟山县卫生健康局 | 18778459868 |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13978481531 |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 | 13878491881 |
平桂区卫生健康局 | 13768243355 |
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
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负责”。中直、区直驻贺单位,市直和各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无条件服从属地党委、政府及其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的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二、建立基层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由乡镇(街道)牵头,以村(居)委、社区为单元,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乡镇(街道)分片包干到村(居)委、村(居)委干部包干到户,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不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全员到岗上班,取消包括周末在内的所有形式的休假。
三、每一个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居)委、社区报告。人人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情况外,倡导每户家庭指派1名家庭成员每两天外出1次采购必要生活物资。
四、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区外返贺人员,须在返回当日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区报告,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地村(居)委、社区要登记造册;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负责医学观察的村(居)委、社区应当协助其迅速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明知自己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一律从重处罚。
五、村庄、小区、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时期的管理规定,设岗排查,对进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测体温,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及时处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实行封闭式隔离管理。
六、乡镇(街道)和村(居)委、社区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内人员排查筛选,特别对来自疫区的人员进行再筛查、再核对,逐社区、逐楼栋、逐村屯、逐户、逐人进行健康登记,做到不漏一镇一村、一屯一院、一栋一宅、一户一人;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并及时报告情况。如发现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主体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加强婚庆仪式、丧事活动的管理,确定的婚庆仪式推迟举行,严格控制丧事规模,并提前报村(居)委、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将严肃处理。
七、各村、社区、小区、各类企业、工作场所、楼宇等基本单元要对重点人群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禁止各类人员在街头巷尾、村头村尾、商店、小卖部等场所聚众闲聊、打牌娱乐,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加强指定接待酒店管理,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要主动帮助相关人员入住指定酒店,并实施隔离14天,在其离开时,如实登记去向并向下一站指挥部通报,同时及时报告指挥部联防联控组。
八、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站、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及高等学校等人群集中的单位,严格控制访客;严格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儿每日的体温监测;发现体温异常的,立即报告,并迅速送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九、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要加强内部管理,适时实施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全民防护,配备必要防护用品,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动员和引导村(居)民自觉居家,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十、全体党员、全体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提请纪委监察机关严肃问责。